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8-0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类别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准相应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25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相应专业类别资格(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水平)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做好2014年下半年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8月4日
附表:
2014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级别
资格名称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系统分析师
中级
软件设计师
网络工程师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监理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初级
程序员
网络管理员
信息处理技术员
填表人:负责人:__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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