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办医政发〔2011〕25号
颁布日期:2011-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

卫办医政发〔20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诊疗工作,提高我国流感诊疗水平,减轻流感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医疗机构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参考使用。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正处于流感高峰季节,甲型H1N1流感为主要流行毒株。各地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参考本《指南》及其他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年版).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yzs/cmsrsdocument/doc11334.doc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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