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舞剧《丝海梦寻》全国巡演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6-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舞剧《丝海梦寻》全国巡演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福建省委、省政府部署福建省文化厅组织创排了以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为题材的大型舞剧《丝海梦寻》。该剧自2014年8月首演以来,已先后在国内外成功演出近60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推动“一带一路”主题创作,文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定于2016年开展舞剧《丝海梦寻》全国巡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文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办:文化部艺术司、福建省文化厅

二、巡演时间和地点

2016年3月起,《丝海梦寻》剧组将赴浙江、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等地进行巡演。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巡演所到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舞剧《丝海梦寻》全国巡演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巡演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以巡演活动为契机,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促进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巡演所到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巡演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要做好有关领导、专家和观众的邀请组织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制定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联系人及电话

福建省文化厅:孙均桥18600540597

福建省歌舞剧院:孙砾13911576365

曾宏艺15959197259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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