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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哈萨克斯坦演员RYMBAYE VA ROZA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哈萨克斯坦演员RYMBAYEVAROZA等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3〕5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新文市报〔2012〕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斯塔纳阿拉木图市ARS国际文化传媒公司艺术团RYMBAYEVAROZA、INTYKBAYEVYERKEN、BEKBOSSYNOVAIBEK、LAPINALEXANDR一行4人,于2013年1月至5月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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