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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通知
皖政秘〔2014〕200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和品牌优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建设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途径、新模式。要着力创新驱动,促进招商引资提质提效,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要切实提升开发区土地和资源利用率,坚持集约节约发展,更好地发挥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宣城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健康发展。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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