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秘〔2013〕90号
颁布日期:2013-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28日

淮北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方案

当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支出保障任务艰巨,收支矛盾明显增大。为做好201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淮北市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经济形势,依法合规组织收入,统筹安排各项财力,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按照“三保一突出”要求,集中财力保障工资、运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大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创新预算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建设“精致淮北”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

依法理财原则。依法编制预算,建立科学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基本支出据实安排,打满打足,不留缺口;重点支出优先安排,全力保障。

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实现预算收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职能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结构优化原则。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方向,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培育扶持精良产业,服务城市转型发展;建设美好乡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真实完整原则。强化综合预算,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硬化零基预算,做实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细化项目预算,明确项目支出执行主体和具体内容。

绩效管理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编审各阶段重点工作,做到编制规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二、预算编制重点事项

(一)科学合理编制非税收入预算。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1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的通知》(财预〔2012〕715号)等文件精神,明确界定收入性质和范围,除教育收费等按规定纳入专户,其他各项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分类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按照《淮北市市本级预算支出指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13号)等规定,单位各项收入据实编入预算,年度超收原则上不安排使用。

(二)加强预算结余结转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预〔2012〕284号)要求,对以前年度结存在财政专户中应缴未缴国库的原预算外资金结余进行认真清理,除教育收费等政策要求专户管理的收入结余外,其它单位滚存结余全部收缴国库,统筹安排使用。对属于市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出,原则上年终结余全部收回预算,确需继续安排使用的,按程序报批后,作为财政返还额度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跨年度尚未使用的财政返还额度,全部收回预算。

(三)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1〕9号)精神,市本级预算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上半年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确需办理追加的,结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下半年统一考虑安排。已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确因政策变更和业务需要,需调整使用方向的,应履行申报审批手续,重点项目变更需报市分管领导批准。

(四)加强经济分类科目编审。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夯实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基础,2014年部门编制预算时,更加注重经济分类科目编制的真实性与可执行性,规范经济科目使用。市财政加强对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与执行的审核与监督。

(五)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建立预算编制会商制度,财政部门通过开展预算编制前期调研,深入了解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充分听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财政收支形势,解读预算编制政策制度,加强与部门会商沟通,强化预算编制过程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执行性;实行开门办预算,选择经济社会影响面较广、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项目,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公开评审,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

三、市开发区预算编报

按照市政府2012年第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开发区财政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审核,一并接受市人大监督。

(一)预算编制。在编制本级政府预算时,市开发区财政局同步实施,开发区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人员支出按照现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公务费标准定额及车辆燃修费定额按照市直一类单位标准执行。

(二)预算批复。市财政对开发区财政预算进行规范性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批复预算。

(三)预算执行。市开发区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追加及重大资金分配事项、超收收入安排等,需报市政府批准。

四、预算编制主要内容

(一)部门收入预算编制。部门收入预算指可用于本单位安排支出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其中纳入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指教育收费等。

要科学测算各项收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分析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参照近三年实际收入水平,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做实非税收入预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要严格执行政府调控,2014年非税收入调控比例继续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行政性收费为33%,事业性收费为18%,罚没收入参照行政性收费比例,其他单独核定调控比例的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非税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要打满打足,同时适当预留部分政策性增资。

人员支出预算按照人社部门核定的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依据现行资金供给渠道、范围和供给标准编制。人员支出包括在职人员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聘用人员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职人员支出包括编内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以及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等;离退休人员支出包括离退休费、福利费、工会经费以及离休人员各项政策性补贴等支出;聘用人员支出仅指人社部门审批的新补充工勤辅助人员和编内聘用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独生子女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公用支出预算根据单位性质、人员编制、编内实有人数等基础信息,按照定额标准核定。定额标准包括公务费综合定额、小汽车燃修费定额和公检法司办案费等。2014年定额标准如下:

公务费、小汽车燃修费定额

单位类别

项目

公务费综合定额

(元/人.年)

小汽车燃修费

(元/辆.年)

备注

一类定额

6000

40000

几大领导机关

二类定额

5000

40000

公检法司机关

三类定额

4000

35000

其他行政机关

(含参公事业单位)

四类定额

3000

一般事业单位

另:退休人员

100

公检法司办案费

3000

注:公务费一至四类含离休人员。

2.项目支出预算。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零基预算原则,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做实做准项目支出预算。各部门、各单位项目申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供给范围;符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符合本部门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要求。

项目支出申报总额原则上只减不增。确需增加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中央和省文件要求必须安排且纳入考核的项目;二是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安排的项目。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申报额度原则上以201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总额为基数,调减10%;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在可支配数内(扣除应调控数),留足基本支出后,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项目申报内容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内容和具体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绩效目标要明确,绩效目标编制要做到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要有组织实施计划、计算依据和项目预期效益。

3.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应采尽采”原则,凡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规定的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要编细编实,避免随意性。对未按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招标部门不予安排采购,财政部门不予拨付资金。

五、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2014年市本级预算分为“二上二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一上”阶段(8月28日—9月15日)。各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建议草案,报市财政局。

(二)“一下”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市财政局审核部门收支预算,汇编市本级政府预算,报市政府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三)“二上”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预算单位形成部门预算草案,报市财政局

(四)“二下”阶段(12月1日—人代会批复预算后)。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预算,在30日内批复各部门预算。各部门自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六、预算编制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收支预算安排要经部门领导研究批准,并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

(二)规范审核,突出绩效。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时,要按照绩效目标相关性、可衡量性、可行性要求,认真编制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论证,对绩效目标明确预期效益显著的项目优先安排,逐步淘汰低绩效的项目。

(三)注重公开,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作为信息公开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平稳有序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四)强化落实,积极推进。认真完成预算编制工作任务。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时间要求,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201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按照法定时间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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