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文号:淮府〔2014〕2号
颁布日期:2014-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2014年春运将于1月16日开始,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营造和谐春运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措施到位

2014年春运工作以“便民利民、平安春运”为主题,各单位要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原则,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成祖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鲍传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杉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政府应急办、市物价局、市城建委、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淮南日报社、淮南广播电视台、淮南西站分管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各单位要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春运期间,公安、交通和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营。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各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的查禁工作,坚决把“三品”堵在车船之外。

三、科学安排,确保客货运输顺畅

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保证运力供给,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组织好电煤、成品油、节日商品等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交通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在车站、渡口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方便旅客换乘。人力资源部门和市总工会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加强和运输部门的沟通。

四、以人为本,确保服务对象满意

各单位要强化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采取各种方便旅客购票的措施,坚决打击“宰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市工会组织要积极做好进城民工平安返乡返岗工作。

五、完善预案,确保应急反应迅速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准确反应。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市县(区)之间要形成信息共享、措施联动的沟通机制,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共同采取措施,努力保证道路畅通。

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2014年春节长假期间,全国继续执行收费公路免收小汽车通行费政策。交通、公安部门要认真组织、提前研判,强化交通疏导、秩序维护和公路气象预警工作。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准确处理并及时上报。春运工作结束5日内,各单位要将工作总结报市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653119、6647709。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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