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马政办〔2015〕9号
颁布日期:2015-02-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一江两岸协调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政府决定2015年重点办好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老旧小区提升改造

1.实施时间:2015年。

2.项目内容:计划整治老旧小区22个,共涉及353栋楼,95.1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3740户。其中花山区14个,分别是幸福路117号大院、月季园、汽修新村、青松小区、桂花园、玫瑰园、小王家山小区、花园新村、站北村、采秣小区、光明新村、花果山小区、卜树集、纺织新村5栋-11栋小区;雨山区8个,分别是西五村、老庄、立新、育苗、雨田、红旗、创业、雨山十村小区。

改造范围包括完善小区安全防范设施,修建围墙、值班室,增设道闸门;完善视频监控设施;绿化补植和修剪;楼宇出新和维修;雨污分流改造;重建和修补损坏道路;增设植草砖停车位;新增小区邮政报箱等。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2732万元,由市、区按照1:1比例,市财政解决1366万元。

4.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

二、教育信息化工程

1.实施时间:2013—2015年。

2.项目内容: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做好中小学及幼儿园班班通教室、多媒体网络机房、教师办公电脑配置,加强管理和资源两个平台建设,扩大录播教室、电子书包建设试点、推广范围,强化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提升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

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中小学校园网普及率达95%,中小学“班班通”普及率达95%;生机比达6:1,师机比达1:1;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应用覆盖100%的学校,中心小学以上规模学校80%建成数字化校园;95%的学科教师具备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有效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

3.资金测算:2015年所需资金7000万元。市财政解决4000万元(从地方教育附加中安排),县区投入3000万元。

4.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县区政府、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

三、公交服务升级

1.实施时间:2014—2016年。

2.项目内容:2015年计划新购公交车辆70台,用于新开、调整和延伸部分线路,增加开发区、工业园区、郊区、居民小区、厂矿和学校现有公交线路的车辆和班次,加大高峰运力,缩小候车间隔。新建站亭,为候车乘客遮风避雨,亮化美化城市环境。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3640万元,市财政解决1820万元,剩余资金由企业自行解决。

4.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

四、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

1.实施时间:2015年。

2.项目内容:计划改造(10个小区)12个泵房,其中花山区(4个小区)5个泵房,雨山区(6个小区)7个泵房,改造后移交由首创水务管理。市住建委制定实施方案,各区按照招投标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市物价局确定高层住户二次供水统一定价,消化二次供水运行费用。

改造泵房(小区)包括:东晖花园7-9栋泵房、东晖花园(49、51、54栋)泵房、康嘉花园二期泵房、金汇城市花园泵房、碧云天泵房;春晖家一期泵房、康泰佳苑(1-3)栋泵房、康泰佳苑泵房、荷西嘉园泵房、鹊桥二村泵房、尚城国际泵房、咏春公寓泵房。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996万元,由市、区按照1:1比例,市财政解决498万元。

4.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物价局、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

五、居民小区配电设施提升改造

1.实施时间:2015—2016年。

2.项目内容:从2015年开始,分两年对我市35个小区进行配电设施提升改造(其中2015年改造18个,2016年改造17个),主要解决变压器容量不足、配电设施老化等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居民用电。

2015年配电设施提升改造的18个小区包括雨山商城后一栋楼、西五村4、5、6、8、健康路32号7栋楼房、珍珠园1村、2村、湖北东路497号5栋楼、红旗中路27号、团结路菜场4栋楼、解放路八中路口3栋楼、湖北东路东林小区9栋、杨秣小区、采秣小区、生化小区、天门大道1栋楼、富园大楼楼上、湘苑小区、天润小区、向东村2栋楼、寺门口小区。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1669万元(其中2015年需资金749万元,2016年需资金920万元),由市财政解决(从城市供电附加费收入中安排)。

4.责任单位:马鞍山供电公司、市住建委、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

六、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

1.实施时间:2015—2016年。

2.项目内容:分两年建设马鞍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条件。

新建一栋能够容纳100张床位和300名残疾人同时进行康复治疗、训练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惠及残疾人约7500人。

在全市开展全国辅具服务示范市创建活动,建成市级及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博望区五个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并达到国家标准;出台辅具救助政策,通过免费配发、补贴补助、租借服务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具服务,惠及残疾人2万多人。

通过发放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肢体、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提供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惠及残疾人约2000名。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3509.92万元,其中马鞍山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需资金2500万元,申请国家配套资金解决800万元,2015年市财政解决1000万元,其余部分通过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社会捐赠分年度解决;创建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示范市需资金504万元,申请国家及省配套资金解决150万元,通过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解决19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配套解决,市区所需资金由市、区按照1:1比例解决,县所需资金由各县财政解决;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条件需资金505.92万元,其中市区所需资金132.9万元,由市、区按照1:1比例解决,县所需资金373.02万元,由各县财政解决。

4.责任单位:市残联、县区政府。

七、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项目

1.实施时间:2015—2017年。

2.项目内容:我市黄标车约有9654辆(汽油黄标车1945辆,柴油黄标车7709辆),其中市区约6487辆,含山县约1096辆、和县约1085辆、当涂县约986辆。计划分三年(2015-2017年)推进我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更新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其中,2015年10月31日前淘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个人和企业国0标准汽油车、国1及其以下标准的柴汽油车、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2016年10月31日前淘汰2007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2017年10月31日前淘汰全部黄标车。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3900万元,省财政按35%拨付奖补资金,市区黄标车由市财政配套资金,三县黄标车由各县财政配套资金,每年按实际淘汰黄标车数量核拨资金。2015年需资金约1227万元,市财政解决资金约485万元。

4.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政府。

八、农村卫生室达标工程

1.实施时间:2015—2016年。

2.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规范,分两年对我市未达标的140所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其中含山县56所,和县60所,博望区24所。2015年、2016年计划各建设70所,每所卫生室建设经费约15万元,建筑面积达到120平方米,实现“六室分开”,配备无害化卫生厕所和自来水设施,进一步改善卫生室外部环境,实现我市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惠及146.2万人农村人口。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2100万元,由市、县区按照1:1比例,市财政解决1050万元(2015年、2016年各投入525万元)。

4.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含山县政府、和县政府、博望区政府。

九、高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

1.实施时间:2015年。

2.项目内容:向具有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的高龄老人免费配发居家养老服务终端,让老年人通过一个按键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2015年第一季度重点为城乡70岁以上的低收入老人、独居空巢老人、80岁以上老人家庭免费配发服务终端;随后逐步向所有70岁以上老人扩展。预计2015年有3万老年人办理服务终端,每位老年人每年给予50元话费补贴,合计150万元。

3.资金预算:所需资金150万元,由市财政解决。

4.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项目

1.实施时间:2015年。

2.项目内容:计划开展“应急救护进社区”、“应急救护进学校”、“应急救护进机关”、“应急救护进农村”系列活动,对全市2.8万群众进行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其中持证红十字救护员培训2000人(含救护师资提升培训50人),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2.6万人。培训内容包括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救护、常见急诊、意外伤害与紧急避险逃生等知识。

3.资金测算:所需资金68万元,其中市财政解决53万元,争取中国红十字会资金15万元。

4.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县区政府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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