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政务督查工作总结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榕政办〔2010〕17号
颁布日期:2010-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政务督查工作总结活动的通知

榕政办〔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09年,我市政务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以服务领导决策为宗旨,积极适应海西建设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实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比类型

全市政务督查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

二、成绩显著单位评比条件

(一)对省、市各级政府及办公厅(室)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及时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落实;能把上级政府与本级政府决策的督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上级要求报告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部署(如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等),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以及重要文件、电报、电话通知等,能够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

(二)坚持“真督实查”,增强落实领导办件的执行力,能够根据督查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达到“快、实、精、深”的督查效果。

(三)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督办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对有条件解决和采纳的建议、提案及时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能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所有参评单位须认真总结2009年督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督查业务建设和发展状况(如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等)。同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2010年督查工作,能够从创新入手,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和发展思路。

三、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评比条件

1、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督查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督查工作业务,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达能力;

3、从事督查工作二年以上,目前仍坚守在督查工作岗位;

4、督查工作业绩突出,得到本单位领导的肯定和普遍认可。

四、评比方法和时间

(一)在综合考虑2009年各单位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情况、查办落实领导批示件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督办情况、参加有关会议情况以及总结等有关材料报送情况的基础上,评选出20个政务督查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及30名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未报送总结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评选。

(二)“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名单,由各单位按文件附表分配的名额推荐上报(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推荐表须经推荐单位盖章),由市里统筹评定。

(三)所有参评单位的督查总结材料、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个人材料请于2010年3月6日前寄送市政府督查室(原件寄达)。

附件:1、2009年福州市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候选名额分配表

2、2009年福州市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推荐表

二○一○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2009年福州市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候选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台江区政府

1

市教育局

1

晋安区政府

1

市民政局

1

仓山区政府

1

市旅游局

1

鼓楼区政府

1

市科技局

1

闽侯县政府

1

市计委

1

长乐市政府

1

市劳动保障局

1

福清市政府

1

市经委

1

平潭县政府

1

市交通局

1

永泰县政府

1

市环保局

1

闽清县政府

1

市建设局

1

连江县政府

1

市国土局

1

市卫生局

1

市规划局

1

市公安局

1

市执法局

1

市林业局

1

市财政局

1

市工商局

1

市水利局

1

附件二

2009年福州市优秀政务督查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

督查工作年限

专、兼职

单位全称

推荐理由(突出督查工作实绩)

单位领导签名: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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