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教育局文号:南教综[2009]01号
颁布日期:2009-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南平市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教综[2009]01号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做好2009年教育工作,对于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跃升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先发展教育动员大会精神,按照“积极推进‘双高普九’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跃升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全市优先发展教育动员大会精神

1、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乡镇中心校和初中校建设步伐,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的要求,落实《南平市2008-2012年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依法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分步实施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加固改造工程,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分批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基本达到校校“四有”的目标要求,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城区薄弱校建设,督促南平五中加快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恢复南平四中办学。完成《南平市中心城市学校用地专项规划(2008-2020)》,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区学校用地专项规划工作,解决校园用地不足以及仪器设备资金投入不足等方面问题。继续推进“双高普九”工作,调整实施方案,做好武夷山市“双高普九”验收前的核查工作,并对建瓯市“双高普九”进行验收前的指导,启动浦城县、光泽县“双高普九”工作,确保武夷山市2009年如期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

2、积极发展优质高中教育。以创建省级达标高中校为载体,加快优质高中发展步伐,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推动高中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顺昌一中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创省一级达标高中。武夷山二中、邵武四中创建省二级达标学校。开工建设南平一中江南分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工程。

3、突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把中等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大做强中职学校。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建瓯、邵武、顺昌、浦城、武夷山、松溪等县(市)建成县级职教中心。通过资源整合推进重点职业学校发展。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就业市场开展“订单培养”、半工半读和校企合作,加强实践教学,突出技能训练,进一步完善“一年学基础知识、一年学职业技能、一年顶岗实习”三段式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职教集团建设,以南平农校为龙头,组建农业职教集团,以南平市武夷旅游商贸学校为龙头,组建旅游职教集团。加强对中职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开展教学质量抽查考试工作。在南平和建阳各建成一个规模较大、水平较高、开放共享、起示范作用的实训基地。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学校从企业、社会聘用能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人员。加强教师培训,启动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工程,计划培训100名骨干教师。

4、扎实推进职教园区建设。职教园区建设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计划积极推进。确保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做好学校整体搬迁,支持闽职院申报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积极配合福建林职院做好江南校区一期建筑建安工程工作,确保2009年9月1500名学生顺利进驻;积极支持闽北卫校实施“退城进郊”方案。

5、支持武夷学院提高办学水平。支持武夷学院加强学科专业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学院科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水平。支持武夷学院二、三期建设,完成南平校区的搬迁,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学院接受本科合格评估,提升为地方经济服务发展能力。

6、重视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和终身教育。认真制定幼儿教育发展规划,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督促政和、松溪举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质量幼儿园,形成公办园与民办园共同发展的格局。建瓯2009年要建成一所独立设置九年义务教育特殊学校,延平、浦城抓紧启动建设特殊学校项目,3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附设班,以满足残疾儿童的教育需要。积极开展扫盲教育,组织扫盲教师二级培训,抽查2-3个县市扫盲开展情况,2009年要扫除文盲2500人。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更加开放、多样的继续教育体制框架,开展社区教育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支撑点,积极促进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

7、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对公共教育的责任和对公共财政投入的要求,从体制上保障教育投入,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做到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积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市教育费附加要及时足额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教育专项经费要及时足额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外资金应全额返还学校使用,任何部门不得统筹、挤占、截留和挪用,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

8、切实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和对寄宿制学生补助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特教学校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建立低保家庭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高校学生奖、贷、助等一系列惠民惠生政策。建立中职学校在校生20%比例贫困生资助体系,各级财政要按所属中职学校不同类区的国家助学金负担比例,落实好所需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9、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设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专项经费,继续从农村税费改革教育专款中划出30%资金用于校舍维修改造,积极争取省上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对每年新增的占校舍总面积3%左右的危房进行改造,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在教育、工作责任在政府的工作机制。2009年,新建寄宿制宿舍和食堂45座,新增校舍建筑面积4.75万平方米。

(三)以教师队伍建设为着重点,全面促进教师素质提升

10、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教师思想建设和道德修养,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风尚。完善师德监督考核制度,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1、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制度、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适当提高中小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建立优秀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制度。2009年评选100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教师并给予每月300元奖励津贴。加强对提高中小学教师津补贴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教师津补贴调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津补贴调查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12、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积极会同市委编办研究省上今年下拨增加的编制分解使用方案,召开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工作会议,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及时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寄宿制生管教师和配备校医工作。

13、组织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扎实开展新任教师岗位培训、高中新课程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以及农村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按不少于教职工年工资总额1.5%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核拨。加强县级进修学校建设,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达标评估工作。

14、推进教师职务制度改革。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市、县采取多种形式,落实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制度的宣传工作,确保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经历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实行统一的教师职务制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打通初中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务等级。加强年度教师职务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中学教师高级职务骨干认定条件,对“教学业绩”等方面骨干认定条件进行具体修订。组织开展全市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15、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调研,完善我市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建设。积极协助省上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检办法》,逐步完善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检工作。继续完善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推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四)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工作

16、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加大课程改革培训力度,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教学内容、教师方式、评价制度的改革,加强校本科研工作,促进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学行为方式的改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跟踪监测、评估、反馈,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做好课改年的高考工作。

17、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青少年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诚信教育,坚持把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作为根本举措,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合力。积极开展德育活动,努力拓展德育途径,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努力创建有特色的德育工作。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以全国第十六届“改革开放三十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为契机,举办南平市第五届学校读书节系列活动。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力度,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推进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保障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普通高中生不少于3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实践。

18、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开足开齐体育、艺术课。进一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落实每日一小时体育活动,激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积极开展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学生艺术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素质。学校要建立举办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的长效机制。

19、规范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宣传,及时发布招生考试信息,创造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深化义务教育段学生学业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推进素质教育的体制环境。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实行分数加等级的录取办法,实行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学科考试,推进达标高中招生部分指标定向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的办法,2009年定向分配比例达到40%左右。

20、切实抓好“农远”工程应用工作。重视“农远”工程应用工作,逐步实现“班班通”“堂堂用”的目标。广泛开展帮扶活动,城区有条件的学校都要确立2至3所农村中小学为合作应用研究校,不断提高我市农村中小学“农远”设施和资源的使用效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远”应用研究、教研活动,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应用水平。继续抓好国家、省级现代教育技术试验县、龙头校的示范工作,以点带面,提高我市整体教育信息化水平。

(五)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着力点,确保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目标

21、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认真做好在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学校工、青、妇和少先队工作。

22、健全教育督导机制。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的检查、监督、导向和激励作用,继续做好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对邵武、建瓯、浦城、松溪、政和等5县(市)进行督导评估,督促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督促县级政府重视教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的综合效益,保障学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抓好初中控辍工作,提高入学率,降低初中辍学率。认真做好对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市级素质教育先进校评估。

23、扎实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完善创建“平安校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学校预警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增强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善技术防范设施,将创建“平安校园”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学校评比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规范学校综治安全副校长职能。根据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生理、心理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安全稳定和防灾减灾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处理突发事件和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

24、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寄宿制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量化管理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防疫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建立规范的学校卫生指导员选派长效机制,力争80%以上学校选派卫生指导员,进一步完善农村学校卫生设施,关注农村寄宿生健康教育和营养状况,建设文明、卫生、和谐的校园。

2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教代会制度。抓好教育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建立教育执法联动机制,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涉及教育的各类违法事件。

26、完善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管理,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努力做到农民工子女就近、方便就学,加强农民工子女学籍管理,完善学生流动过程的服务。加大对接受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扶持和管理工作。协同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留守儿童管理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努力解决流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27、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政策引导,搞好民办学校办学年检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质量,积极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28、积极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工程。推动中职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工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城镇职工岗位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年培训2.5万人。积极引导和组织中职学校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机制以及学费减免制度。

(六)以建设廉政文明和谐机关为立足点,大力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

29、学习宣传贯彻好全市优先发展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全市优先发展教育动员大会精神与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抓好南平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决定》的政策督促落实,推动工作,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南平电视台《闽北教育》频道和南平教育网站,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要充分运用学校板报、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媒介,多形式宣传、贯彻,形成良好的教育优先发展氛围,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3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构建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内容,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范教育系统各项资金运行程序,坚决治理以教材、教辅销售、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后勤服务等为重点的市场交易各类商业贿赂行为。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监察工作。

3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落实挂点基层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八项制度,推行绩效考评,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积极开展效能监察,认真受理效能投诉,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管理,完善局域网建设,推进办公无纸化进程,简化办事程序,切实加强机关综治和安全工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信访和督查督办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搞好后勤服务。

32、进一步推进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校活动,不断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及快慢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禁止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落实免收义务教育学校借读费制度。

33、扎实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阳光运行”为目标,以社会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紧密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发展基层民主、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4、其他工作。加强与党派的对口联系和交流,积极争取支持;按照创建“双拥”模范城的要求,抓实“双拥”工作,推进“双拥”进校园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党政工共建、省级教工之家评选工作,加强学校工会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迎接国家语言文字二类城市达标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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