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办公大楼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办公大楼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政办〔2011〕68号

市政府办公大楼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大楼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的安全管理,确保大楼正常运转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原则上不要随意对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若确实需要,应本着在保持原有基础和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并拿出设计和施工方案;

2、各单位原则上不要随意从市政府大楼电井道内牵拉网线、电话线等,若确实需要,由使用单位拿出施工方案;

3、各单位原则上不要随意在办公楼内增加空调等大负荷用电设备,若确实需要,由使用单位拿出施工方案;

4、各单位原则上不要随意在办公区域内进行水管改造,若确实需要,由使用单位拿出施工方案;

5、以上装修、改造工作在动工之前,需报请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管理机构(原机关事务管理局技术服务中心)审查,一经同意,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方可施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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