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宁政办〔2012〕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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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2012〕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宁德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市政府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今年工作重点,制定本要点。
一、认真部署推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认真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或计划,并在年底前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及时总结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和对下一年度工作作出安排。(市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二)健全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工作。市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福安市政府配合,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参与)
(四)加强干部法制学习培训。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在2012年底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各部门会议学法制度,加强《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市公务员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五)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坚持把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重点制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推动实施“五大战役”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率,各级人民政府要在2012年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市数字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七)推行法制员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法制员队伍,充分发挥法制员在一线执法活动、案件办理中审核把关、监督指导的作用,重视在执法队伍的干部提拔中优先选拔使用法制员。(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务员局分工负责,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参与)
(八)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各级政府要在2012年底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分别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三、改进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九)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在2012年底前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推行行政指导制度,通过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市政府法制办、市效能办分工负责,市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参与)
(十)加快建设执法信息系统,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快建设网上审批、行政处罚、公共资源交易和行政监察“四位一体”公开运行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数字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资源,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文化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指导、推进县(市)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有效合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四、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十二)注重加强行政调解。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机制,继续深化政府法制机构与法院、信访部门的良性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部门合力。(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十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效率。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福安市政府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五、严格监督问责,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十四)健全行政执法备案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在2012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备案监督。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个案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个案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十五)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加强效能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市监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十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党政机关参与民事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六、明确责任要求,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七)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十八)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2012年底前向省政府提出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等建议。(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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