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明政办〔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落实单位
一、着力投资拉动
1.全力推进南龙铁路建设,启动三明南站站房建设,确保吉泉铁路、力争浦梅铁路动工,抓紧鹰厦线台江至荆西段改线工程;建成莆炎高速三明莘口至明溪城关段、漳永高速三明段,加快厦沙高速公路建设,力争开工莆炎高速尤溪中仙段,续建和新建国省干线及镇镇有干线公路252公里;确保三明沙县机场实现通航
市交通局、铁办、机场办,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建设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华电宁化风能发电、泰宁池潭水电厂扩建等项目,推进三明核电、沙县热电联产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2项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继续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市发改委、电力办、电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五千工程”,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加快列东大桥改造等项目
市住建局、国投公司,梅列、三元区政府
4.推进明溪黄沙坑、尤溪兴头、沙县双溪、永安溪源等水库建设,实施一批重点流域防洪工程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中机院海西高端装备产业园、中节能环保产业园、通用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动中石化含氟润滑油等项目尽快落地,力争完成投资13.5亿元以上
市央企办,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与全国民企500强和行业龙头对接,力争签约合同项目投资额300亿元以上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7.积极对接大型台港澳侨企业,力争实际利用外资3.5亿美元以上
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
8.抓好464个列入省行动计划的重大项目,实施“十百千”项目2458个,完成投资1250亿元以上,建成或部分建成600个以上
9.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十三五”规划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产业支撑
1.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重点扶持三钢、海西重汽、金明稀土、三农氟化工、中科动力等50家龙头企业,力争产值突破700亿元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2.拓展延伸6条产业链,实施150个产业链重点项目,推动20万吨离心球墨铸铁管、4000吨钴酸锂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
3.实施300个以上投资超千万元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投资170亿元以上,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200个以上
市经贸委、林业局、生物医药办,各县(市、区)政府
4.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实施一批示范项目
5.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二次招商”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6.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完善仓储、冷链等物流设施,建设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
市发改委、经贸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7.加快旅游业发展,推动市域主要景区联动发展,加强重点旅游项目、旅游线路建设,创新旅游市场营销,鼓励发展民宿旅游
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8.实施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工艺美术等产业
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着力培育各类电商主体,支持清流花木交易所、海鑫钢材信息网、林品汇、淘宝网特色中国三明馆等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10.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
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实施70个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推进中机院、中节能、中纺院科技孵化器建设,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以上,新组建院士工作站3家以上
市科技局、科协,各县(市、区)政府
12.支持企业制修订行业标准和创建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市经贸委、科技局、质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
市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14.加大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大力培养本土人才,推进6条特色产业链人才集聚
市公务员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夯实“三农”基础
1.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惠粮政策,从严保护耕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总产稳定在110万吨以上
市农办、农业局、粮食局、国土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2.做大做强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发展设施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和休闲观光农业
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粮食局、烟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一区三园”建设,落实用电、用地等扶持政策,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
市农办、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电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4.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
市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5.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建宁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
6.推进农业经营组织再造,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7.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中心
市农办、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8.突出抓好5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推进1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落实一批精准扶贫重点项目,减少贫困人口2万人以上
9.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和危房改造4000户以上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10.解决4.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城乡联动
1.推进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突出抓好9个重点园区开发,加快生态新城“一带六区”建设,推动生态新城创建国家低碳城
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政府
2.抓紧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二期工程和205国道、306省道改线工程建设
市交通局,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政府
3.抓好小蕉工业园扩园和黄砂化工园、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铁路装备产业园等建设
市经贸委,梅列区、三元区政府
4.推进贵溪洋、徐碧、台江、富兴堡等重点板块开发,实施“沙溪十里闽学文化长廊”、城市绿道二期等项目
市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林业局等,梅列区、三元区政府
5.深入推进“大城关”战略,引导各县因地制宜加快新型城镇化,注重文化传承和特色发展,强化产城联动,推动县城扩容提质
市住建局、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6.强化规划引领,推行“多规合一”
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7.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
市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8.加快4个省级试点镇和16个市级中心乡镇改革发展,支持尤溪洋中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9.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完善“数字城管”,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健全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长效机制
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警支队等,各县(市、区)政府
10.推广城市立体绿化和片林建设,整治村庄130个以上,推进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20个城市完整社区
市农办、住建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1.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
市住建局、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深化改革开放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市编办、发改委、工商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联户证分发到户工作,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规范林权流转,开展重点区位商品林补偿赎买试点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推广沙县农村金融改革经验,抓好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建设,争创全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引银入明”工程,力争新引进4家区外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市银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4.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力争1-2家企业实现上市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5.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用好扶持外贸发展政策,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扩大地产品出口
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
7.加快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和保税仓库建设,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市外经贸局、海关,沙县政府
8.深化明台交流,加强明台乡镇和产业合作,办好第十一届林博会
市台办、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强环境保护
1.推进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力争6个县(市)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市)技术评估,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基本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
市环保局、林业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3.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造林绿化29.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4.5万亩
市林业局、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实施50项节能技术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5.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抓好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工作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6.实施市区、县城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全面建成重点流域1公里范围内污水处理设施
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7.抓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8.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抓好机动车尾气、施工扬尘、油烟、工业废气综合治理
市环保局、住建局、经贸委等,各县(市、区)政府
9.全面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科学养殖、生态养殖,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市环保局、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坚持民生优先
1.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以上
2.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3.提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4.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800套,基本建成3800套,规范分配和运营管理
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市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6.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
7.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水平提升工程和城区中小学扩容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8.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快市职教园区建设
市教育局、人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9.继续完善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1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全国试点市创建,深化生育关怀
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11.扎实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充分发挥老体协作用,加快市少体校新校区和全国首个大体操培训基地建设
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等试点工作
13.推进市级广电管理运营机构改革,加快组建三明广播电视台
14.加快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政府
15.抓好第二轮修志工作
市方志办,各县(市、区)政府
16.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化解信访积案
市综治办、信访局、公安局等,各县(市、区)政府
17.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市安监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18.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5.深化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和优化中介服务
6.深入开展“马上就办”,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
7.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推进网上审批
市发改委、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各县(市、区)政府
8.建设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深入清理各类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9.加大对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监管力度,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
1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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