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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APEC海洋部长会议期间实施空域管制的通告
|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APEC海洋部长会议期间实施空域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2014年APEC海洋部长会议顺利举行,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会议活动期间(8月26日-8月28日),对厦门市思明区的空域实施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理期间,禁止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驾驶飞机、航天模型、航空模型、飞艇、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空飘物的起降和飞行活动。
二、空域管制范围内如开展与海洋部长会议有关的宣传活动、电视转播及其他应急救援、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等升空作业,应报请厦门市公安局批准。
三、空域管制期间,公安、民航、气象、体育、行政管理机关,视情可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起降点实施关闭或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飞行活动,将依法予以处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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