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2号)精神,市政府对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有效期已满没有必要继续实施的2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35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188件合法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确认现行有效。现将废止、失效、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生效。

附件:1.市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市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市政府确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金政发〔2011〕28号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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