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牵头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牵头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牵头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金政办发〔2014〕101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金昌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金群办发〔2014〕76号)分解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的重点整治任务10项,为了切实抓好整治任务落实,确保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1.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成效,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
责任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各成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
责任领导:谢仲仁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3.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程序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
责任领导:谢仲仁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
4.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
责任领导:陆世平
责任单位: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5.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领导:谢仲仁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6.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
责任领导:谢仲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7.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责任领导:马维茂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安监局
8.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责任领导:马维茂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9.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出台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章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
责任领导:张强勇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环保局
10.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责任领导:谢仲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工作措施及实施步骤
(一)制定整治方案。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提出具体整治措施。整治方案请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开展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
(三)开展专项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将于9月底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四)开展社会调查。市政府办公室将于10月份组织人员深入部分乡镇、村、有关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群众对整治情况的反应,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各责任单位反馈。
(五)强化正风肃纪。通过专项督查、社会调查等方式,及时整治违纪违规行为。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单位,将追究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六)督促建章立制。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七)加强信息反馈。建立月报送工作情况制度,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于每月2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方案,强力推动落实。各责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399358578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抄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第四督导组,办公室各科、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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