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金昌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金昌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0〕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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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金昌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市发改委提出的《金昌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金昌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8月)
2010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这一主题,突出城乡一体化和循环经济两个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围绕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金川集团公司实施“跨国经营”战略,做好将金川集团公司纳入煤电冶联营及大用户直购电范围的工作;全力推进金泥集团、金铁集团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不断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全面完成金化集团、金昌毛纺织厂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妥善解决好市煤炭公司、西北商厦等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
(二)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企业改革。鼓励城投公司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全面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做好天然气入户的基础工作。
(三)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继续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
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取得重点突破、五年初步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新格局”的改革目标,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土地规模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改革。
(一)推进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改革。2010年底取消户籍类别,将全市城乡户口统一登记为金昌市居民户口,并以实际居住地和职业划分进行分类管理。逐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凡在城镇内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均可到城镇落户,并允许其配偶及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对经批准迁入城镇并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人员,允许其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前一定期限内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推进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方面的统一管理,把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延伸到村和社区,做好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工作,形成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互联互通的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达到同一标准;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坚持和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稳步推行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2010年建成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扩大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农村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三)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改革。2010年按照《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和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培育流转主体,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进一步探索实行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着力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利用方式及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土地合理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妥善处理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问题。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四)推进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科学界定乡镇职能,合理划分县乡事权,进一步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就业、社保、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等服务机构;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界限,全面推进小城镇改革和发展,增强小城镇辐射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河西堡镇计划单列管理体制。开展村级综合改革试验,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分离村级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在城郊村组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模式向城镇社区管理模式转变,大力实施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村一级建立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站,增强农村社区的服务和保障等功能。2010年金川区完成城中四村“村改居”工作,永昌县完成40%的农村社区建设。
(五)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综合预算和基本支出优先保障的原则,对乡(镇)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实行分类和最低保障标准。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激励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市、县(区)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增幅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逐步形成财政投入向“三农”倾斜的稳定增长机制。
(六)推进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以小城镇规划建设为抓手,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朱王堡镇与水源镇,永昌县城、城关镇与东寨镇,六坝乡与南坝乡,西河焦家庄、新城子和红山窑三个乡镇整体统一规划建设,宁远堡镇四个城中村纳入市区,双湾镇走城郊型小城镇发展的路子,将河西堡镇建成西北工业强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集群,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在空间上的高效组合,加快人口向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集中,不断提高小城镇集聚程度和建设水平。按照“规划权上收、管理权下放”的原则,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模式,加强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区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集中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根据规划实施评价情况,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以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七)继续推进其他涉农改革。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形成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户资金互助社、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金融性担保服务组织在内的多层次县域金融体系。加大对林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林权抵押、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保险体系。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支持和促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农业、林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在县、乡(镇)两级建立专门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林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三是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0年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四是全面启动新一轮农垦改革。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1号)精神,加快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的融合。五是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的重建,加快“新网”工程建设,发展连锁经营,构建现代经营网络。六是增加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七是大力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出台水权转换暂行办法。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能,构建大部门管理体制,切实做好各部门各单位“三定”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力争9月底以前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工作,11月底以前完成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二)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抓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医疗、文化、环卫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继续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完善行政问责制度。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决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后期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创新融资方式,着力培育各类投融资主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使用省政府投向竞争性领域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公益项目代建制办法。
(六)深化招投标体制改革。着眼于建立管理高效、体系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相关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逐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和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
四、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加快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拖欠工资问题出现的长效机制。将“就业优先”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战略重点,强化政府再分配的引导和调节功能,强化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快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新型就业制度,依法规范同工同酬,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加快教育资源配置制度化建设。加快推进“四个集中”(高中教育向城市集中、初中教育向城镇集中、小学教育向乡镇集中、小学教学点向中心村集中),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中小学师资合理配置,提高农村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教育资源共享。金川区和永昌县要确保完成本年度“四个集中”的工作量。在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制度,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对义务教育阶段后和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农民子女再免费进行一年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金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台《金昌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六个配套办法。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推进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6月1日开始,在全市全面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同时做好公立医院改革方案的修改完善和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甘政发〔2009〕74号),切实落实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等优惠政策。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探索和创新科技特派员创业机制和长效机制。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建乡镇文化站7个,改造提升农家书屋50个。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五、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四期、退耕还林等生态林业工程,切实抓好村庄绿化。加强金川河流域湿地保护,积极做好祁连山水源涵养林保护工作,坚决制止乱垦滥采等破坏植被的违法活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将祁连山水源涵养功能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探索推进水、电、气、热、矿产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与结构调整。加强成本约束,改进电价管理,落实电力分时电价办法,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逐步规范价格和收费标准。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和市场应急预案,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三)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严格能耗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制定和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继续完善多元化的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的财政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通知》要求,建立循环经济的考核体系,制定和实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按照《金昌市水权确权方案》要求,科学配置水资源,合理确定农业、工业、城镇、生态用水的比例。制定出台《水权转换实施方案》,加快水权确权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水权转换机制和水权交易市场,促进水资源从低效益向高效益合理配置。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水资源费的统一征收。
(五)规范发展土地和矿权市场。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加大矿业权审批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
六、围绕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对外开放领域
(一)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坚持内外资引进并举,“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效益,构建互利共赢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建设保税区、保税区物流和出口产品加工基地,争取国家和省上在我市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注重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激励、协调、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后续管理服务等措施,搭建招商平台,拓宽合作渠道,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扩大招商引资总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努力使招商引资、区域合作、会展与贸易促进为全省经济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积极进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探索。全面实施省委“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发挥比较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探索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形成区域间协调合作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推进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重点开展《金武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七、加强综合协调力度,认真落实改革任务
继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继续探索深化改革的推进方式,积极完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的机制,加强对各方面改革的沟通、协商与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体制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改革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做好有关工作。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积极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认真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妥善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断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努力保持社会稳定,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市发展和改革委要加强对年度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牵头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分季度及时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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