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文号:天政发〔2016〕31号
颁布日期:2016-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天政发〔2016〕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保护管理责任,有效防范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全市文物事业“十二五”圆满收官。

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度文物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张家川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天水市博物馆予以表彰,各奖励文物安全工作补助经费3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县区、单位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文物安全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文化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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