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十二五粮食安全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十二五粮食安全规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2〕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十二五”粮食安全规划》已经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天水市“十二五”粮食安全规划

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粮食安全,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发〔2008〕2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粮食安全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中的粮食,主要指谷物(包括小麦、玉米、稻谷等)、豆类和鲜薯类。

一、粮食安全的内涵

根据我市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今后一段时期发展前景,通过对全市基本粮情的分析,特别是与农民增收、稳定物价结合起来考虑,我市粮食安全的基本内涵是:以保证口粮消费为核心,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增强粮食自给能力、增加地方粮食储备和加大外地粮食购进为手段,确保市场粮食数量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正常发展日益增长的需要,质量能够符合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价格能够控制在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认可的范围之内。

二、粮食安全现状

(一)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市通过多种强农惠农措施发展粮食生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特别是通过贯彻实施国家“三减免、四补贴”政策和粮食价格普遍上涨的双重推动,以及我市特色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旱作农业技术的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的大面积应用,使粮食单产大幅提升。2001—2010年,我市粮食年均产量达到17.35亿斤(见表1),较上世纪90年代年均产量13.34亿斤提高了4.01亿斤。2010年粮食产量达到21.82亿斤,创历史新高。

表1:天水市2001—2010年粮食年度总产表

单位:亿斤

年份20012002200320042005

粮食总产14.500013.948014.908515.834516.7878

年份20062007200820092010

粮食总产16.930517.190620.671120.894021.8206

(二)粮食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随着城市化规模的扩张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粮食需求总体上呈现出刚性增长的态势。据市粮食局社会粮食供需调查统计,2010年全市粮食总消费量达到25.5亿斤,较2006年增长了32.8%。粮食消费构成主要有口粮消费、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和种子用粮4大块。口粮消费年需求量基本稳定在16亿斤左右,其中小麦是我市的主食品种,年需求12亿斤以上,占口粮消费约75%;大米(折原粮)消费增长较快,2010年消费量达到1.27亿斤。饲料用粮增幅较大,2010年达到5.68亿斤,占社会粮食总销量的22.3%。工商行业用粮消费量递增趋势明显,2010年达到3.37亿斤,占社会粮食总销量的13.2%。种子用粮需求基本稳定,年均需求量约1.25亿斤。从整体上看,虽然我市粮食总产逐年增加,但粮食产需缺口也在逐年扩大,加之种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主食小麦品种占粮食总产不足1/3,决定了我市在区域粮食安全上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

表2:天水市“十一五”期间粮食需求统计表

单位:亿斤

按品种分:

年份20062007200820092010

消费量19.160021.042422.984523.164625.4592

小麦12.594313.427713.122412.982713.1151

稻谷0.92631.07151.16731.22831.2774

玉米2.46973.03644.05624.76734.7980

大豆0.03710.0240.07910.27740.3980

其他3.13263.48284.55953.90905.8707

按用途分:

年份20062007200820092010

口粮15.494216.727116.266715.419315.0568

饲料1.86032.41872.80954.12215.6797

工业0.97061.02422.61282.24403.3722

种子0.83490.87271.29551.37921.2505

(三)粮食市场流通规模明显扩大。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市融入全国“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的粮食流通格局逐步形成,地区间粮食贸易规模明显扩大,通过扩大地区间贸易和国内粮食市场交易,实现了区域内粮食生产、供给、消费之间的基本平衡,2006—2010年我市小麦年需求量基本稳定在12亿斤以上,平均年产量在6亿斤左右,缺口约6亿斤,每年需从外地调入解决;大米年需求约1亿斤,基本全部依赖外地市场调进供给,玉米自给有余,年均约调出3亿斤以上,大部分销往外地市场。2006年至2010年区外调进粮食总量分别为7.9亿斤、8.1亿斤、8.4亿斤、8.5亿斤、9.5亿斤。

(四)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先后经历了统购统销、合同定购、稳购放销、保量放价、“双轨制”、“四分开一完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等阶段。2002年对23户非政策性经营企业按照“五个整体,一步到位”的形式,通过出售、转让、股份制改制和依法破产等措施,实施了产权改制,全部退出国有经济序列,进入非国有经济发展轨道。对86户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全员置换身份、减员分流的形式进行了改革。2006年,省政府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列为全省“四加一”改革的政策出台后,通过产权重组、调整结构,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86户精简为14户,保留经营网点35处,职工人数由2002年改革前的4660人精简到1240人,减少73.4%。初步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增强,2010年全市国有粮食系统首次实现总体扭亏为盈。通过改革,国有粮食企业市场经营主渠道作用、市场机制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

(五)粮食仓储能力得到加强。一是粮食仓储骨干网络布局更加完善。“十一五”期间,全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先后投资3041万元建设国家现代化储粮仓库16栋,增加仓容1.19亿斤。截止201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粮食仓储企业共22户,总仓容3.64亿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粮食仓储骨干网络体系。与此同时,积极实施了农户科学储粮工程,为9000户农民配备了小型科学储粮仓9000套,减少了农户储量损失。二是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坚持开展春、秋季两季粮油普查,确保储粮数量真实可靠;坚持开展“一符四无”(账实相符,无虫害、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粮仓创建活动,八个县区(单位)达到一类“四无粮仓”标准,两个县(单位)达到二类“四无粮仓”标准,全市科学保粮率达到了72%。目前,全市国有粮库彻底杜绝了“陈化粮”问题,粮食整体库存质量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三是粮食市场体系发育良好。截至目前,全市各类粮食经营主体已发展到487户,其中:国有15户,私营65户,个体405户。初步形成了面向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六)粮食物流能力明显提高。总投资1163.51万元的“甘肃省陇东南区域粮食现代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期工程已经完工投入使用,初步形成了以以中储粮天水直属库陇东南粮食物流中心为载体,省粮食局天水粮油储备库、市、县区国有粮食企业为接点,以现代先进的粮食储备仓库和粮食机械化作业设备为支撑,以社会各类粮食加工、零售网点为辐射的粮食收储、加工和吞吐格局,有效地降低了粮食物流成本。

(七)粮食安全政策支持体系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间,我市保障粮食安全的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政策法规、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在保障生产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耕地保护制度,取消农业四税(农业税、除烟叶外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和屠宰税),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政策,初步建立了稳定的农业粮食生产投入增长机制。在保障流通方面: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定下发了符合我市实际的一系列粮食流通监管办法和规章制度,市、县区普遍成立了粮食稽查队伍,依法管粮取得明显进展。在粮油质量监管方面,通过积极争取,天水国家粮油质量区域监测站创建工作进展良好,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要求,顺利通过国家粮食局专家组验收,完善了我市粮食监督检查和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八)粮食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切实强化各级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职责,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及早于2005年制定出台了《天水市粮食市场供应工作应急预案》、《天水市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0年又制定了《天水市军粮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区域粮食市场安全调控,健全完善政府系统快速反应机制,防范粮食市场风险,切实保障非常时期我市粮食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的天水市重大粮食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分工,为应对区域粮食重大安全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三是市、县区地方粮食储备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逐步建立地方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自2004年启动市级粮食储备以来,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到位,财政、农发行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粮食部门抢抓机遇,落实粮源,截止目前,全市已建地方储备粮18350万斤(其中:市级6000万斤、县区级12350万斤);建立食用植物油储备244万斤。四是农户科学储粮推广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市已为9000户储粮农户配发新型彩钢板组合储粮装具9000套,深受农民欢迎。五是粮食市场预警监测到位,全市共建立粮食市场行情监测点41个,市场粮油价格、重点粮食经营企业成品粮油库存监测预警工作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六是粮食行政执法机构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落实,粮食流通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七是在流通统计方面,切实加强统计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形成了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分析工作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信息。

三、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的机遇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粮食生产和市场保障呈现出良好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内工业化、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十二五”时期,我市粮食安全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从国际粮食安全形势看。由于受全球异常气候影响导致的自然灾害频发,许多国家粮食产量连年下滑,加之欧美国家大力发展生物燃料、化肥涨价以及粮食投机等因素影响,国际粮食价格持续大幅攀升,粮食危机已成为困扰全球的难题之一,对世界经济和全球安全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粮食安全与金融安全、能源安全问题交织一起,成为影响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战略安全问题之一。

(二)从国内粮食安全情况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大力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制定了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确保18亿亩最低耕地警戒线不突破。近年来,又开始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相继出台了粮食直补、控制粮食出口、扩大粮食进口、土地经营权合法流转等一系列倾斜政策措施,着力发展农业生产,对于保障国内粮食安全具有促进作用,但粮食安全紧平衡的现状在短时期内将难以根本扭转。

(三)从全省粮食安全方面看。存在着“一个平衡,三个不平衡”,即从粮食产需总量上讲基本达到平衡,但品种之间、地区之间、年度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河西地区由于玉米制种、啤酒大麦等经济作物面积不断扩大,商品粮贡献率越来越低,陇东粮仓平衡有余,其余地区全部为缺粮区,全省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四)从我市粮食安全情况看。虽然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市场粮油供给日益丰富,市场运行平稳,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加强。但我市农业自然条件差,粮食生产受耕地有限、水资源短缺、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制约,粮食安全基础还比较脆弱。特别是随着人口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粮食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在国内粮食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的形势下,保障我市粮食安全面临严峻考验。一是自然资源占有量明显偏小。我市总人口370.4万,总耕地面积572.0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54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68.94万亩,实际粮田面积只有421.17万亩,人均仅1.14亩。这种人多地少、山多川少的自然资源占有定位,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市在粮食生产上要达到自给自足将受到严重制约。二是粮食品种结构不平衡。作为主食用粮的小麦占粮食总产份额还不到1/3,产需缺口高达6亿斤,市场需求的1亿多斤大米全部需从外地调入。三是年度之间丰欠差异性大。就全市有效耕地结构来讲,川水地、山旱地比例为1:9,基本属于天时性农业,“靠天吃饭”的特征十分明显。从最近10多年的粮食总产量来看,最低的1997年粮食总产仅有7.48亿斤,和最高的2010年相比,起伏落差将近3倍。因此,对区域粮食安全的警惕性任何时候都不敢放松,丰收年景要时时想着歉收年景,更要防备灾害年成。四是储备规模偏小,宏观调控能力相对薄弱。近年来,虽然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但受各种因素制约,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宏观调控能力还比较弱。五是粮食产业化发展水平低,粮食市场体系尚不健全。截止目前市、县区普遍未建立起规模、规范的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直接影响着全国及区域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对我市的辐射和调剂能力。

四、保障粮食安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立足以提高市内粮食自给水平为基础,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前提,以保证全市粮食安全为目标,通过扩大市场功能,努力实现粮食市场供求总量基本平衡,构建符合天水市情、粮情的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市情,提高总产。严格保护现有耕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投入,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切实增强综合生产能力。改进粮食收获、储藏、运输、加工方式,开展农户科学储粮,降低粮食损耗。

2.统筹兼顾,优化布局。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科学有序地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着力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划定重点建设片区,加大投入,形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基地。调整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提高非粮食养殖产出能力。

3.强化合作,搞活流通。全面加强与粮食主产省及周边省区的产销协作关系,积极吸引社会粮源、扩大市场调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平衡市内粮食供需。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合理发展加工能力,强化产销衔接,确保玉米等富裕农产品稳定输出。

4.合理储备,强化调控。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动态储备机制,合理确定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提高储备粮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坚持落实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监测预警,确保粮食市场运行平稳有序。

五、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目标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到2015年,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470万亩以上,其中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200万亩以上,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以上,马铃薯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粮食总产稳定在22亿斤以上,在此基础上,着力提高小麦生产能力,力求自给率达到60%以上,总产量达到7亿斤以上;大力发展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总产量达到8亿斤以上。到“十二五”末,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24亿斤,年均增长2.4%。

(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全面完成新修梯田125万亩规划,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实施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更新改造灌溉排泵站,完善末级渠配套,大力推广节灌技术。

(四)扩大粮食流通规模。市际间调运规模达到8亿斤以上。其中从市外调入小麦5亿斤以上,调入大米1亿斤以上;调出马铃薯鲜薯5亿斤以上,调出玉米3亿斤以上。

(五)保持粮食合理储备。市内粮食库存消费比保持在30%以上。到2015年,全市粮食总库存不低于3亿斤。其中:市、县区两级地方储备粮不低于2亿斤,粮食企业商品粮周转库存不低于1亿斤。

(六)完善粮食市场体系。整合资源、提升功能、优化布局,形成“点线结合,覆盖全市,连接全国”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加快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商贸城——天水区域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步伐,以此为龙头加大五县区域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力度;以陇东南粮食物流中心为载体,加快发展以散装、散卸、散存和散运为特征的“四散化”作业,降低粮食流通成本,到2015年,粮食物流“四散化”比例达到30%。

六、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加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非建设性占用耕地的管理,确保基本农田特别是基本粮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切实做好农田土地整治工作,不断优化耕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以县区为单位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和农膜,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生物农药,减少对耕地和水资源的污染,确保耕地质量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

2.强化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十二五”末粮食总产量达到24亿斤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的实施,在具备水土资源条件的区域新建一批灌溉区,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完善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区域粮田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灌区末级渠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粮田。

3.大力推广农业科技应用。积极发挥好国家级天水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科技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农业产业高效节水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与科技发展支撑体系建设,要加快县区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综合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高粮食单产和质量。加强农业机械装备能力建设,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使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以上。抓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2015年全市耕地全部实现测土配方施肥,确保耕地质量有效改善和提高。积极探索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做好重要季节、重点环节科技服务工作。

4.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提早做好抗灾救灾的资金、物资、技术准备,充分发挥防灾减灾专业队伍与人民群众的作用。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强抗灾政策支持,坚持分类指导,大力推进科学抗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抗灾增产技术。

5.努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加强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制定优惠政策,对种粮大户实行奖励扶持。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加快建立大宗粮食作物风险规避、损失补偿机制和灾后农田恢复能力建设的应急补助机制。

(二)努力提高全市粮食生产自给水平

1.扩大面积,优化粮食生产布局。各县区在规划农业种植结构布局中,要将保持粮食面积稳定作为首要前提,适当扩大浅山地区、河川地区粮食种植规模。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和脱毒高产马铃薯,播种面积保持在200万亩以上。集中扶持、发展并推广节水农业技术,高效节水农业达到24万亩以上。

2.主攻单产,开展高产创建活动。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大作物为重点,抓好高产示范片区建设,探索粮食增产的新途径。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推广良种良法和节水灌溉技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及装备条件,充分挖掘增产潜力,着力提高粮食作物单位面积产量。其中全市小麦平均单产提高到400斤以上,玉米平均单产提高到1000斤以上,马铃薯(鲜薯)平均单产提高到4000斤以上。

3.非粮替代,减少粮食作物消费。调整种养结构,积极探索旱作农业区种养结合、以牧促农、农牧互补的良性发展新路子。转变畜禽饲养方式,促进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饲料转化效率。

4.宣传引导,提倡科学节约用粮。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粮食安全意识,积极倡导科学用粮,粗细搭配,合理消费,鼓励节约用粮,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全社会珍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加快推广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引导农民储粮备荒,减少粮食产后损耗。

(三)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系

1.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重点扶持一批国有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骨干企业,提高市场营销能力,在粮食收购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努力提高粮食市场主体的竞争能力。鼓励和引导粮食购销、加工等龙头企业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粮食经纪人,为农民提供粮食产销延伸服务。充分发挥粮食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自律和维护市场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2.完善粮食物流网络。加快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建立以陇东南粮食现代物流中心为依托,以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商贸城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为载体,以五县区域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区域内各国有粮食企业为接点,以社会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零售企业为辐射网络的粮食流通格局。形成由市级区域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带动全市粮食物流节点和物流配送中心流向全市粮食流通终端的完整体系。同时,以网络化、信息化和粮食“四散”作业为主要内容,积极引进现代物流组织模式和先进、实用、成熟的物流作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将粮食收购、交易、仓储、装卸、运输、配送、信息、结算等方面有机结合,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运输损耗和包装费用,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为客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优质、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形成完整的现代粮食物流链。到2015年基本形成产调销一体化、节链点网络化、骨干企业四散化、经营运作市场化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

3.夯实粮食仓储基础。针对我市粮食储备有效仓容总量不足、部分县区和单位仓储设施严重老化、功能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储粮要求等问题,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力度,改造提升现有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力争到2015年改造仓容1.5亿斤,新增仓容1亿斤。同时要加快仓房维修进度,每年维修仓容力争达到3000万斤,并重点对市县区储备粮库配备科学保粮设施,确保储粮安全。

4.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粮食收购市场建设要以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和规范收购秩序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把粮食生产和市场有效对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卖粮难”问题。粮食消费市场建设以规范市场交易和健全城乡市场供应网络为重点,形成网点方便、质量安全、环境良好、诚信规范的零售市场体系。推进安全放心食品工程建设,促进放心粮油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到2015年,全市“放心粮店”达到100家。要加大项目投资,加快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商贸城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和五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形成以中国天水“花牛”苹果商贸城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为龙头、各县区域性批发市场和市区成品粮市场为骨干、集镇初级市场为补充,城乡零售网点为终端的多层次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继续做好军粮、灾区、缺粮地区群众口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

5.强化与产区交流合作。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机制、企业运作”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以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规模、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层次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与河南、陕西、山东、黑龙江等粮食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合作关系,细化合作内容,完善合作条款;积极与陕西、河南、山东、江苏、安徽等小麦主产省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小麦供货渠道;积极与黑龙江、吉林等大米主产省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大米供货合作关系;积极与陕西、安徽、山东、内蒙等产油大省及港口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食用油供货关系;加强与兰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及其他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之间的协作关系,在信息、交易、结算、质检等方面密切合作。

6.提高商品粮食库存。以提高粮食库存比为目标,合理确定商品粮周转库存规模,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商品周转库存提高到1亿斤以上,其中:成品粮面粉、大米提高到1000万斤以上,成品食用植物油在220万斤以上。积极探索将国有粮食企业商品周转成品库存向临时储备转变,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以调动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收储积极性。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吸引产区粮油企业入驻我市经营,积极与产区粮食企业开展品牌代理、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积极鼓励粮食购销企业面向农民和用粮企业开展代购、代销、代储业务。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到2015年,为2万户农户配备标准化小型粮仓,逐步改善我市农户储粮装具简陋、储粮条件差、储量损失严重的状况。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必须承担政府核定的粮油最低最高库存义务。

7.科学确定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商业最低库存相结合、粮食企业储备与农户储粮相结合的粮油储备体系,突出解决区域性供求失衡、突发性事件的需要及人民群众口粮应急需求,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要适当扩大粮食储备规模,确保粮源到位,逐步达到国务院提出的“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储备规模要求,实现由总量平衡转向数量、品种、品质的综合平衡。到“十二五”末,争取中央储备粮在我市增加到2亿斤以上,跨省移库粮动态保持在5000万斤左右,省级储备量在我市达到1.5亿斤以上,市、县区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达到2亿斤以上,秦州、麦积中心市区建立城镇居民15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

8.创新储备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机构,积极探索新的粮食储备机制,改变长期静态储备机制,在保有最低库存储备量的基础上,根据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号,建立以“丰年收储确保农民增收、歉年销出确保粮食价格稳定”为基本目标的动态储备管理机制。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的投标形式选择承储单位,分解落实承储计划。建立承储企业备案制度,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取得承储任务后,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承储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报上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便上级主管部门随时进行实地抽查,确保品种、帐实、质量相符,防止空库和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

(四)健全完善粮食安全预警及应急机制

1.健全应急保障系统。建立健全粮食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以承担市级储备粮仓库为主,确定一定数量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零售网点、军供网点和商场、连锁超市及其他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同时要确定一定数量的骨干粮油加工及物流企业,作为粮食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和粮食应急配送企业,承担应急加工和配送任务,建立事后补偿机制。

2.强化信息预警监测。建立粮食信息搜集、分析、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在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和粮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统一指挥,统一步调,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强化粮食部门依法统计的职责,增强各类粮食经营和强化企业的统计法制观念,优化统计环境,扩大粮食统计的覆盖面,提高统计数字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权威性,认真做好统计信息分析,定期发布粮食供求及市场价格信息。在市、县区内现有41个市场粮价监测直报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粮食价格监测和成品粮油库存报送工作。

3.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粮食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粮食流通政策和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收购资格准入制度,加大政策性粮油销售、出库的检查,坚决打击无证经营、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护好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门机构,认真解决好部分县区行政执法人员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粮食行政执法报告和监督制度》等层级监督、评议考核、执法责任制等配套文件。进一步提升粮食监督检查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多种方法,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和素质培训。

(五)建立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建成以国家区域粮食质量检测天水站为骨干,以粮食企业检验(化验)室为基础,覆盖各县区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粮食检验检测体系。配备仪器设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整体水平和粮食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粮食企业承担市场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检测盲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1.提高检验能力。加强粮食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以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为重点,增强综合检验能力、仲裁检验能力、快速应对市场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能力。通过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配置相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改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天水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的粮食卫生指标检验水平和先进快速检验技术的检验技术水平。

2.强化质量安全监测。建立全市粮食质量安全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粮食出入库检验及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加强市场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网络,确保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粮食质量安全。

七、保障粮食安全的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责任,牢固树立确保粮食安全就是确保民生的大局意识和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耕地、水资源保护和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及市场调控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发展改革、财政、农牧、国土资源、水利、粮食、金融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促进粮食生产、调控粮食市场供需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市粮食生产、流通的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粮食产销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粮食安全的投入,重点增加粮食生产的投入,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积极争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粮食生产、粮食产业化开发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和资金,制定优惠政策,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投资投劳建设和改善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发改委、财政、农牧、水利、国土资源、扶贫、农发行、粮食等有关部门要整合项目资金,形成扶持合力。各级财政要积极落实地方储备粮储备费用利息补贴资金。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积极争取上级粮食物流、市场建设、商品周转库存、储备粮收储、储备库改造扩建、仓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项目资金,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地方和企业筹资的办法,大力推进全市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粮食生产、收储、加工的贷款规模,加大信誉担保机构对粮食购销企业的担保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开发粮食加工项目,参与粮食经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从资金、人才、环境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完善促进农业科技、保护农业资源、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体系,进一步调动各县区、各部门和广大农民保障粮食安全的积极性。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政策,加快建立大宗粮食作物风险规避、损失补偿机制和灾后恢复能力建设的应急补助机制。认真落实粮食直补等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促进提高粮食产量的各种扶持政策,确保粮食直补等补贴资金落实到种粮农民手中。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储粮备荒,增加社会库存。

(五)严格绩效考核。将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充实地方储备、建立成品粮油周转应急储备、确保区域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等粮食安全指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对纳入市级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区、乡镇以及种粮大户,给予表彰奖励和资金扶持;对在粮食收储、流通方面做出成绩的县区、企业和经营者,给予奖励和补助。在此基础上,结合粮食行政执法,对在粮食安全意识薄弱、对粮食工作领导不力,造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大幅上涨以致粮食市场出现严重动荡的责任者,以及哄抬粮价、干扰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的粮食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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