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2〕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甘管局发〔2012〕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张掖、庆阳、白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部署,我局牵头在公共机构领域实施循环经济,构建节约型政府工作。自《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我局围绕建设节约型政府,积极落实公共机构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召开了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印发了《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甘肃省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甘肃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等一批制度规范,分解下达了《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主要任务和“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指标计划,启动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省直年耗能5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部门节能监管,组织开展了省直部门用能情况摸底及市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复核,启动了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上报送系统建设,连续两年安排省直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项目,重点扶持了37个省直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体行业节能改造项目,为省直机关更换高效照明灯具10万余只,实现年节能量3970吨标准煤,节水2282吨。组织开展了“十一五”和2011年度各市州、省直重点用能部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通报了考核结果,表彰了一批“十一五”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开展了节能和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为进一步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和《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按期完成构建节约型政府目标,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构建节约型政府为目标,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绿色办公场所示范单位、普及高效照明和节水产品为重点,以政策资金扶持、规范制度标准、强化统计监测、深入宣传培训为保障,牢固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公共机构领域发展循环经济,为构建循环型社会体系、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到2015年,人均综合能耗较2010年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0年下降12%,人均用水控制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标准以内,形成较完善的节约型政府政策规章、制度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建成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场所示范单位,在各级公共机构基本普及高效照明、节水产品,公共机构节能环保意识显著增强,能源资源浪费情况得到有效遏制,能源资源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节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公务车辆节能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1.建筑及用能系统节能。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各阶段节能跟踪管理体系,加强新建建筑的节能评估和全过程监管。按照简洁、大方、适用的原则,加强对办公楼、会议室的装修控制和管理,杜绝过度装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甘肃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重点实施空调、采暖、锅炉、照明、电梯、信息机房等高耗能设备和部位的节能改造。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加快淘汰白炽灯等高耗能灯具,广泛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电照明。加快公共机构用能计量设施改造,逐步实现“四个分离”和分类、分项计量,保证用能数据统计准确完整。

2.办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改进空调运行管理。优化电梯智能化控制,提倡三层以内不乘电梯。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待机能耗,推广使用节能插座等降低待机能耗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加强公共机构用水器具、设备的日常管理和节水改造。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安装节水龙头和红外感应冲水阀及热水器定时装置。加强公共机构内部绿地用水和景观用水管理,尽可能采用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提倡使用雨水、再生水,逐步减少使用自来水。

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需传阅的文件、电报尽量使用原件传阅,减少复印数量;严格控制文件、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提高纸张利用率,尽量采用双面印刷。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区废纸、废塑料、废旧灯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要废旧物品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废旧物品回收体系。

3.公务用车节能。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细化公务用车费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控制车辆费用增长。实行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科学调度和派车登记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鼓励使用低能耗和清洁能源车辆,及时更新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优先采购低油耗、低排量、节能环保型车辆,逐步提高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加强公务用车燃油管理,实行公务用车“一卡一车”加油制度,推行公务车辆单车能耗定额管理及油耗、维修支出公示制度,降低燃油消耗。

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4.政府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逐步提高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比例,促进节能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将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计划。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健全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采购方式,完善清单外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加大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

5.房地资源集约使用。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资产的管理,充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合理、高效、集约利用存量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执行楼堂馆所的审批程序,优先建设节能省地型公共建筑。加强土地使用权转移管理,需要改变土地用途、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逐步实现办公用房和土地权属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制定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明确房屋修缮、设备设施改造的标准、时限和要求。严格项目建设管理,避免“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现象。加强办公用房的日常使用管理,优化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方式,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二)重点工程

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程。以节能、节水、节约办公用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党政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公共机构中,创建不少于100家管理科学、用能高效、绿色低碳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绿色办公场所示范工程。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的基础上,选择5家党政机关作为绿色办公场所示范单位。制定评价标准,从现有照明、给排水、制冷、供热、垃圾分类回收等设施入手,对办公建筑进行“绿色改造”,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无纸化办公,2015年底前完成绿色办公场所建设。

3.节水工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甘肃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甘政办发〔2011〕155号)和《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修订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开展水平衡测试,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微咸水开发利用。

4.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依托国家公布的我省36家节能服务公司,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的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全省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30家。

5.绿色照明工程。在完成省直机关高效照明产品普及的基础上,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照明产品推广,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包括T12、T8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应用紧凑型荧光灯、直管荧光灯、发光二极管(LED)等高效光源,推广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灯具和智能控制装置,建立废旧光源回收处理机制。到“十二五”末,实现省级机关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100%,市州、县市区机关办公区高效光源使用率80%以上,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1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协调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逐年提高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预算基数,加大全省节能和循环经济省级专项资金对市州公共机构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项目支持。降低项目节能量门槛,针对性出台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财政奖励政策。

(二)健全配套制度和标准。制定出台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场所评价标准、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办法,以及能源资源消耗计量统计和器具配备标准,探索实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出台省直部门节电、节油、节水、节煤、节气和节约办公用品指导性意见。

(三)开发能耗统计网上报送系统。开发部署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网上报送平台,提高能耗统计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省直部门实现月报送,市州实现季报送。

(四)加强示范技术和典型项目推广。征集和公布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设备和产品名录,建立咨询专家库,大力推广成熟、适用、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五)深入宣传培训和交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从我做起”主题活动,精心组织节能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活动,注重将节能、循环经济宣传引向常态化,营造持续有效的节能和循环经济氛围。适时组织召开建设节约型政府研讨班和座谈会,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技术和经验交流。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分层次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

(六)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甘肃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细化建设节约型政府、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考评标准,对各市州、省直重点用能部门构建节约型政府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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