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浮市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云浮市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办法的通知

云府办〔2012〕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云浮市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云浮市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办法

为贯彻落实2012年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及全省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市信用村建设,加快构建云浮特色农村信用体系,根据《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云浮的意见》(云发〔2012〕8号)及我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工作部署,制订本督查考评办法。

一、督查考评对象

(一)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督查考评组织

(一)建立督查考评领导机制及工作小组。

1.成立市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志豪(副市长)

副组长:袁伙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郭红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之经(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王树雄(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雄荣(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府办,市社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监分局、广东农信社云浮办事处、农业银行云浮分行、邮储银行云浮市分行、市征信中心。

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由袁伙月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2.建立县级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二)督查考评工作的开展。采取市督查各县,县督查各镇(街)、村的分级督查方式。

1.市对县的督查:每半年一次。由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若干个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和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推进信用村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考评。

2.县对镇(街)、村的督查:每季度一次。由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所辖镇(街)、行政村开展信用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镇(街)、行政村的督查考评办法由各县(市、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定。

三、督查考评的基本原则

(一)重点督查。重点督查考评全市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及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推进信用村建设情况,重点考评信用村建设的农户参评率、评级机制、激励措施、宣传氛围、农户信用建档、授信用信等工作情况。

(二)全面考核。全面督查考评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推进信用村建设的情况。

(三)客观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实地督查、自评与考评等多种形式,通过现场督查,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科学、全面、客观地督查和考核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镇(街)推进信用村建设的情况。

(四)公开结果。严格执行督查考核程序,督查考评结果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签后,综合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后,由市府办进行通报,增强督查考评的透明度。

(五)如实报告。督查考评以实际工作和绩效为基础,客观真实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各地信用村建设进展情况。通过督查考评工作达到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督查考评内容

按照《云浮市推进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表》(附件)所列指标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各镇(街)推进信用村建设的督查考评内容由各地确定,可按每季度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五、督查考评步骤

(一)自评。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按本办法要求,完成上一年度信用村建设考核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含《云浮市推进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表》)和所辖镇(街)自评报告(含《镇(街)推进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表》)以及相关辅证材料,报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考评。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工作组分赴各地至少抽取2个以上镇(街)、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抽1个镇进行实地督查,督查考评结果代表各地推进信用村建设总体情况。各工作小组收集被督查考核对象的自评报告、辅证材料及相关补充材料,督查工作完成后进行考评工作,对被考评对象提出初评得分和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再将督查考核工作情况报告、被考评对象完整的自评材料和相关辅证材料等一并报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考评结果的确认和公布。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督查考评初步意见后,起草全市推进信用村建设半年度督查考评报告报市政府审定,考评结果由市府办发文进行全市通报。

六、考评等次

考评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按考评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一)优秀等次:按不高于考评对象总数20%的比例进行评选,且考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

(二)达标等次:考评分在60分至89分;

(三)不达标等次:考评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

七、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考评达到优秀等次的,市政府在每年召开的金融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达标验收情况在省下达我市金融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上给予奖励;考评等次不达标的,市政府在每年金融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

(二)在年度考评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可作为我市向省政府优先推荐为申报当年度广东省“金融稳定奖”评奖依据之一。

(三)督查工作情况和考评结果作为全市召开农村金融(农村信用体系)工作现场会主要依据。

(四)对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表彰和奖励,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云浮市推进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表

附件:

云浮市推进信用村建设督查考评表

填报单位:________(盖章)督查时间:年月

考核内容

基础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分

考评分

查验的辅证材料

一、定性类指标

45

1.组织领导(10分)

建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

2

以正式发文为准,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个人

成立领导机构、部门职责分工、指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门和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及专项工作经费的相关文件

完善了由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

以正式发文为准

明确具体落实部门和职责分工

2

以正式发文为准

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2

以正式发文为准,明确到具体个人

建立了专门的信息上报和通报机制

2

以正式发文为准

2.政策措施(15分)

制定农村金融发展(农村信用体系)总体规划

2

以正式发文为准

相关文件

制定信用村、信用户评级办法和信用信息采集标准

3

以正式发文为准

镇级信用村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目标明确,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

以正式发文为准

2.政策措施(15分)

建立镇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

以各镇正式发文上报为准,小组成员明确到具体个人

落实了县级信用村建设财政配套资金

2

有条件的,应设专户管理

建立和完善了信用村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保障)机制

2

以正式的方案为准

定期对各镇(街)、村开展信用村建设督查考核,协调解决推进工作重点与难点(每季度一次以上)

2

每季督查次数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宣传发动(20分)

制定了宣传方案

2

以正式的方案为准

提供文件、宣传片、图片及宣传单张资料佐证,检查设置永久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语

举办了县、镇、村三级现场动员会

2

在本辖区电视台、电台新闻媒体宣传

2

设置永久宣传专栏、宣传标语

2

印刷宣传单张、拉挂宣传横幅

2

群众知晓率达80%(含)以上

4

知晓率达80%(含)以上。知晓率每低于目标值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知晓率”由市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进行问卷调查时不得少于在4条行政村中进行,每条村调查人数至少50人)

3.宣传发动(20分)

信息报送加分情况

6

向市级报送了宣传信息、报道,并成功登报、播出的,每次加0.5分,向省级或以上的知名媒体,报送了宣传信息、报道,并成功登报、播出的,每次加2分;自行在网络宣传的,每篇加0.1分(同一篇内容或类同的,不重复加分)。

(具体说明,并提供详细的加分佐证材料)

二、定量类指标

55

说明:如无特别说明,相关情况以本县(市、区)总体完成为准。定量类指标中超额完成任务的,得分可超基础分上限。

1.信用村建设情况(30分)

当年参与信用评级农户数占符合评级条件农户数的比例

10

实际完成÷应创建计划×基础分=得分

(符合评级条件的农户应不低于行政村总户数50%以上,行政村总户数以本年度公安派出所登记户籍数为准)按比例计分。农户信用评级覆盖率达到符合评级条件农户数的80%,低于80%的不得分

完成当年创建信用村任务情况

10

信用村的实际完成个数,按比例得分,低于75%的不得分;

农户信用评级建档完成情况

10

实际完成比例÷100×基础分

农户建档率要求为100%,否则按照实际完成数计分(以抽查村为准)

2.农户信息采集录入(10分)

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完成情况

10

10-(100%-实际完成率%)÷10%×0.5分

以信息采集表和地方征信中心农户非银行信息为准

3.出台信贷优惠政策和社会激励措施(15分)

出台优惠政策的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数个数,并落实具体优惠政策。

15

以相关单位出台文件及核实信用户享受优惠到位情况为准。

最低要求10个部门单位,并且核实信用户享受优惠政策(措施)到位的,每增加1个加0.5分,低于5个不得分。

三、奖励类指标(加分不设上限)

加大对农户信用贷款投放,本加分项目以县级政府为单位进行统计

1、授信奖励:对已经完成评级的信用户,每新增授信一户加0.002分;

当年授信户数×0.002

属于当年“一年一授信”(非新增授信户,属年内重复授信)的不列入统计,按照人行、银监统计口径为准

2、信用贷款奖励:每对信用户新增发放信用贷款1万元加0.01分;

当年累放信用户信用贷款额×0.01

按照人行、银监统计口径为准

3、本辖区信用贷款增量奖励:当年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比上年度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

增加百分点×1

按照人行、银监统计口径为准

4、本辖区农户小额信贷产品创新奖励:每创新一个产品,加5分

创新产品(含金融扶贫、红色信贷、妇女贷款等)个数×5

创新产品以本辖区金融机构正式开办,并经督查认可为准

加大对农户信用贷款投放,本加分项目以县级政府为单位进行统计

5、对本辖区涉农贷款(含信用、担保、抵押等)的促进:涉农贷款比上年度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

增加百分点×1

按照人行、银监统计口径为准

6、本辖区信用村示范点建设:每建成1个可参观、可复制的示范点加10分

增加信用村示范点数量×10

由各县(市、区)政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上报,经督查考评小组综合考评认定

总分

市督查考评组组长签名:

市督查考评组成员

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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