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污水排放入海整改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三府办〔2014〕65号
颁布日期:2014-03-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污水排放入海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污水排放入海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落实责任。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三亚市污水排放入海整改方案

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截至目前,我市主城区的污水处理厂、泵站及污水主干管线已建设完成,但仍存在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排水户乱接错接、污水支管网乱接至雨水主干管网造成污水排河排海现象严重、污水管网基础资料不完善、建管脱节以及巡查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较为突出的污水排海问题,制定此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9座,在建2座,拟建1座,全市已建设完成污水管网411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河东区、河西区、月川片区、凤凰路、南边海和大东海片区)已建设完成295.6公里。全市日均污水处理量为11.74万吨,比去年11.39万吨/天增长3.1%。其中红沙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7.68万吨,鹿回头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61万吨,荔枝沟水质净化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67万吨,亚龙湾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1.15万吨,海棠湾污水处理一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06万吨,海棠湾污水处理二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31万吨,三亚学院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28万吨,南山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03万吨,企业自建污水处理厂日平均污水处理量为0.95万吨。

二、专项调查情况及原因分析

针对污水排放入海问题,市水务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了调查、整改、执法三个专项小组,于2014年2月4日-10日全面摸底了解了造成污水排海的各种情况,并对调查到的排放口已采用应急措施进行了截流封堵,对发现的违规排水户进行了执法整改(详见附件)。造成目前全市污水排海排河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从源头上,由于排水户长久以来形成的生活习惯等问题,造成大多数小区内部的住户在生活习惯上尚未完全或未实现雨污分流,造成雨污混排。

(二)从过程上,排水户在对接市政排水管网时,雨污错接、乱接现象仍较为突出,造成污水从雨水排放口排入河、海现象反复发生。2013年三亚河及三亚湾沿河污水排放口调查中发现的36个排放口,除11个排放口执法整改完毕,其余25个目前尚存在污水排放现象。

(三)从管理上,各单位职责尚未完全明确,尚未建立日常管理联动的长效机制;排水许可证的办理需进一步规范,污、排水管网日常巡查维护队伍人员、制度、机制尚不完善,处于被动管理执法局面。

(四)从建设上,尚未将原有污水支管网接至新建污水主干管网;支管网系统尚未实现彻底雨污分流,仍处于乱接错接至雨水主干管网状态,特别是一些新建道路的雨污水管网仍处于雨污管混接状态;部分区域污水支管网因规划、征地、拆迁等原因尚未建设;市政雨水排放口目前仍是采用应急截流墙措施截流污水至污水管网。

三、对应措施

坚持“制度保证、源头治理、建设根治、管理巩固、执法从严、经费保障”的原则,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机构队伍和经费,建立强有力的污水管网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明确污水管网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责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两区、六镇管理单位及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各建设责任单位,完成时间:2014年3月)

1.责任分工

(1)管护主体。由市水务局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管网养护机构,全面负责污水管网的管理、养护、维修及应急抢修方面工作。在现有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外包基础上,建立严格的检查、督促工作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细化和完善污水管理巡查、考核、应急处理等各方面工作内容,把政府监管部门、运营维护单位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起从源头到污水管线全过程的依法管理,将污水管线的查询、告知、建设、移交、验收、维护等全过程法制化、制度化、流程化,最终引导各排水户等相关单位将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变成自觉行为,将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海棠湾区域内污水管网的管理、养护、维修,并配合进行污水管网的应急抢修。

各建设责任单位负责已建设完成尚未移交市水务局管理的污水管网的管理、养护和维修。

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自建、住宅小区内、集贸市场内、接入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养护和维修。

(2)执法主体

市水务局: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三亚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严格查处污水方面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管网到达区域违反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乱接乱排污水管网问题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偷排污水行为,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排水户污水排放行为。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对违规直接向水体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管理和处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查处乱接、错接雨水管网以及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等相关问题。

两区、六镇管理单位:在各自属地管理范围内,配合发现报告违反污水相关管理规定行为,配合推进执法查处工作。

2.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各单位确定具体的负责人负责,对接处理污水方面事务,密切配合做好污水管网管护工作。

(二)充分调查、制定建设计划,全面推进雨、污管网的建设。在已建设完成的现有的污水主干管网基础上,通过建设污水支管网、改变现有污水截流模式等手段,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杜绝污水从雨水排放口排放入海入河现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14年12月,其中三亚湾、大东海及三亚河的雨污截留工程于2014年9月完成)

(三)通过建立人员队伍、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和落实管理经费促进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

1.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污水管网管护机构,全面负责污水管网的管理、养护、维修及应急抢修等方面工作,加强污水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间:2014年4月)

(1)人员与机构设置。根据市政府及市编办核定管网巡查维护员成立管网管护机构,全面负责污水管网日常管理事务,内设综合管理、咨询投诉、巡查管护、工程维修四个部门,具体的工程维修、应急抢修等事务实行自行维护和服务外包相结合的模式。

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污水管网基础资料的建立、收集、完善;完善污水管网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汇总、报告、跟踪、落实需其他部门协助处理问题。

咨询投诉中心:建立投诉、咨询热线,负责关于污水管道情况咨询、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咨询、污水事件投诉、其他与污水管道相关问题的受理、咨询服务,并将不能及时解答问题报送综合管理部门处理。

巡查管护队:负责市政污水管道的日常清理疏通维护;负责发现上报违反污水管理相关规定的的行为;负责调查投诉事件;负责排水户现场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在建污水管网工程现场施工情况;负责检查指导新开工项目污水排放情况;负责掌握管理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及其他污水管网产权人信息;配合查处违法排放污水、乱接乱排污水现象,以及其它涉污违法违规事件;配合城市排水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

工程维修队:负责工程建设及污水管网的应急维修等工作。

(2)工作经费。分为管网养护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两部分,由市财政局从市政维护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项费用中考虑安排。

2.完善基础资料,建立污水管网信息系统。

(1)完成污水管网数字化系统,实现井盖规范化,为各个责任主体提供基础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14年12月)。

(2)各建设责任单位配合尽快移交已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污水管道资料。(责任单位:各污水管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完成时间:2014年6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编《三亚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间:2014年4月)。

4.落实经费,促进污水管理事业良性运转。市财政局根据建立管网养护大队需求安排运行经费,促使污水管理安全良性运转。(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间:2014年4月)

(四)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污水排放。

1.向全市需要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单位发放排水许可通知,限期要求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属地管理部门,完成时间:2014年4月)

2.各属地管理部门在各自管理范围内走访调查不需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排水户污水排放情况,反馈给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根据调查情况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工程手段等措施规范排水户污水排放整改。(牵头单位:各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间:2014年8月)

3.将城市排水许可纳入竣工验收条件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间:2014年5月)

(五)通过宣传、告知等手段让排水户进一步了解污水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情况。(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完成时间:2014年4月)

(六)加大违法执法力度,通过对严重排污事件严格执法、曝光等手段提高排水户对于违规乱排放污水事件的认识。(市水务局)

附件:三亚湾、大东海专项调查整治情况

附件

三亚湾、大东海专项调查整治情况

调查发现,三亚湾以及大东海区域均属于雨污水主干管网设施完善区域,共发现8处污水排放点,其中6处为雨水排放口,1处为雨水管错接污水管冒污水,1处为滨海冲浴场污水。目前已采用截流井应急处理了5个污水排放点,已无污水排放入海,2处正由市水务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进行治理,1处由市园林环卫局自行整改完成。已向查到的1个排放口中涉及的1家违规排水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已向70家需要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发放了限期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通知。

一、市政雨水排放口共计6处存在污水排海,目前已完成4处应急截流,1处市水务局正进行截流整治(2月20日完成),1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沿线排查并处理(2月20日完成)。根据现状雨水排放的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大东海设置了1处雨水排放口(丽景海湾大酒店前),沿三亚湾共设置了6处雨水排放口(分别为三亚湾海坡村南门对面、龙悦海景大酒店前、三亚湾光明路凤凰岛北侧2个(光明路口、东哥海鲜)、和平路、新风路(福山咖啡、新疆人),除新风路处市政雨水排放口无污水排出外,其余6处均存在集中排放污水的现象;

(一)丽景海湾大酒店前。主要原因是山海天大酒店建设工地水接入雨水管道。

对应措施:目前市水务局已应急截流,不下雨时无污水排出;山海天酒店建设工地水已下发整改通知,限期2月20日完成整改并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三亚湾海坡村南门对面。主要原因是该区域内市政污水支管网不完善。

对应措施:目前市水务局已应急截流,不下雨时无污水排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完善市政污水支管网配套,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龙悦海景大酒店前。主要原因是三亚湾(总参接待会所片区)沿线排水户将污水乱接、错接入市政雨水管道。

对应措施: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应急截流,不下雨时无污水排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排查沿线乱接用户,根据调查结果,市水务局将配合进行执法以及从源头规范用户污水接入污水管道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三亚湾光明路凤凰岛北侧(光明路口)。主要原因是(吉祥路、凤凰岛、胜利路、光明路)沿线排水户将污水乱接、错接入市政雨水管道。

对应措施:目前市水务局已应急截流,不下雨时无污水排出;市水务局牵头负责从源头规范用户污水接入污水管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配合做好涉及雨水管道的调查和完善市政污水支管网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三亚湾光明路凤凰岛北侧(东哥海鲜)。为新建雨水管道市政雨水排放口,主要原因是沿线排水户将污水乱接、错接入市政雨水管道。

对应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排查沿线乱接用户,根据调查结果需要,市水务局将配合进行执法以及从源头规范用户污水接入污水管道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

(六)和平路。主要原因是沿线排水户将污水乱接、错接入市政雨水管道以及新建老铁路雨污水管道未彻底实现分流。

对应措施:1.市水务局计划先采用应急截流措施将污水引入污水管道,实现不下雨时无污水排出,计划2月20日前完成;2.市水务局牵头从源头规范用户污水接入污水管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需要配合做好涉及雨水管道的调查和完善市政污水支管网等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单位违规直接排放污水入海点共1处。为三亚湾沿线总参接待会所错接雨水管道进入污水管道造成的污水排海。

对应措施: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总参接待会所处已完成整改封堵。

三、市园林环卫局在三亚湾建设的冲浴场污水。

对应措施:已发通知要求市园林环卫局自行整改,目前市园林环卫局正在着手推进该事件,在未完成整改之前,建议关闭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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