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1〕79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构建“政府主管、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用新理念、新机制、新手段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能力,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机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特大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机群众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积极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

从2011年6月15日至11月15日,利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打击查处的重点

(一)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擅自给拖拉机改装加轮胎的行为;

(三)无牌无证拖拉机投入使用、未参加年检、违法上道路行驶的行为;

(四)跨行政区域(跨市)违规办理牌证行为。

四、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姚磊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陈阵局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周乃武局长、市交警支队王云支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电话0898-88269638),由市农业局曲环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张俊理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的具体组织工作。

五、整治计划

(一)开展宣传教育(6月15日—7月15日)

市各相关单位、各区镇采取发放《致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传单、悬挂横幅、广播等有效手段,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拖拉机违法违规生产的危害性,尤其是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性,营造浓郁的专项整治氛围。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指导镇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市农机局负责对从事违法改装加胎农机修理厂及购机补贴农机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农业执法人员负责下乡巡回服务、集中年检、田查路检、“平安农机”创建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农机学校利用新机手培训做好安全宣传教育。

(二)源头治理阶段(7月15日—7月15日)

市农机监理所、各镇农机管理部门要摸底调查辖区拖拉机实际拥有量,了解辖区农机违法违规生产的规律特点,了解改装加胎和未参加年检拖拉机的数量和原因。市农机局负责查处违法改装拖拉机修理厂,检查购机补贴拖拉机留有改装加胎隐患的制造厂、经销商,并签订责任状,进行有效的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停止购机补贴资格。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排查跨行政区域违规办理牌证行为。

(三)集中整治(7月15日—10月15日)

市交警、市农业局及市农机监理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做好路面监控检查,从严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执法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机局以及各区镇政府职能部门配合。交叉执法邀请省农机主管部门牵头,毗邻市县交警、农机监理人员参加,实行统一行动,交叉检查。对违法载人的拖拉驾驶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改装加胎、逾期未参加年检的行为,依法处罚。

(四)总结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农业厅和公安厅的要求,按月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省有关部门,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省有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抓落实。各区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这项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拖拉机在公路上行驶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由市交警支队负责,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合,执法检查要根据摸底了解的农机违法违规情况,有重点、有计划、有目标地严厉打击。各区镇政府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属地的组织工作和督促整改工作,并配合市交警、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开展农机执法工作。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要抓住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行为;要突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拖拉机违法改装加胎行为、无牌无证机车及无证驾驶行为和跨行政区域违规办理牌证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协作,全力推进。加强警农协作,积极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室的建设,市交警支队要定期设立驻农机警务室,形成长期联合查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同时各辖区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当地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市、区镇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并及时把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信息互通,提高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效率。联系电话:市农业局88272023,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88269638。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广大群众、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协管员、农机驾驶员,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进属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五)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在执法中,要注意方法方式,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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