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沧政办字〔2012〕76号
颁布日期:2012-07-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2〕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沧州市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沧州市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外事办等四部门《关于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12年7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特制的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政策,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经营行为,清理整治各类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取缔因违规经营酿成重大境外劳务纠纷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和以外派劳务为名的各类经济诈骗行为。通过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使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明显下降,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明显减少,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形成对外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局面。

二、整治内容

(一)查处外派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外派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授权或委托个人代为招收劳务人员的;向劳务人员超标准收费和收取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的;通过第三国中介向境外派遣合同的;招收未经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外派劳务项目未经项目审查、招收备案和我驻外使(领)管确认同意的;未为劳务人员办理合法境外务工手续的;以旅游、商务、探亲、留学等签证排除劳务人员的;推卸、逃避境外劳务时间处置责任的。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将外派劳务单独分包或转包的;未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未及时发放工资并指派专人负责劳务人员管辖的;工程分包企业将工程和外派劳务再分包或转包的。

(二)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各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经营对外劳务合作的;以旅游、留学、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劳务咨询、劳务中介、提供劳务人员、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2012年7月15日-7月30日)。商务、公安、工商、外事等部门组织宣传有关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有关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31日-9月15日)。商务、公安、工商、外事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

(三)巩固成果总结阶段(2012年9月16日-9月25日)。商务、公安、工商、外事等部门在9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六科(电话:2160559)。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整顿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商务、公安、工商、外事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协调联合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坚决打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确定联络单位、联络员上报名单(电话:3057181)。

商务部门负责清理排查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派劳务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改正,视具体情节可依法予以警告、罚款、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有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经营资格;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解读政策规定,在劳务输出重点地区举办外派劳务专题宣传活动。

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个人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加强查控,防止资产转移,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冀政办函〔2009〕23号文件要求,防止以旅游、商务、探亲、留学名义办理因私护照出国(境)非法务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商务主管部门通报的许可信息,核查、规范外派劳务企业的经营范围,依法配合商务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查处取得许可但未办理相应经营范围变更的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

外事部门负责依据有关规定,对具有外事审批权、护照申办权或签证自办(代办)权违规违法的单位作出相应处罚;负责协调我驻外使(领)馆,配合商务、公安、工商等部门,提供非法外派劳务线索。

(三)依靠舆论、加大宣传。商务、公安、工商、外事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政策,便于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要利用各类媒体,采取案例分析、新闻访谈、手机短信、编印宣传册等形式,普及防骗知识,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商务、公安、工商、外事部门要在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外派劳务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外派劳务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我市外派劳务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附件:1.沧州市通过非法渠道赴境外务工人员排查情况统计

2.沧州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情

况统计表

附件1:

沧州市通过非法渠道赴境外务工人员排查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盖章县(市、区)主管领导签字:

姓名

户籍

所在地

出境

时间

所去国家

非法中介(个人)

名称

护照号

护照类别

是否立案处理

工作生活安全情况

存在隐患

整顿措施

备注

注:详细情况附书面材料填报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附件2:

沧州市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盖章县(市、区)主管领导签字:

一、查处外派劳务企业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有资质企业数量

违法违规企业数量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情况

是否签责任书

其中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二、处理外派劳务纠纷情况

处理纠纷数量

涉及人数

主要问题

处理结果

三、查处无照经营情况

检查企业数量

违法违规企业数量

累计派出人数

非法收入累计

吊销营业执照数量

变更经营范围数量

责令整改数量

罚款合计

其他处罚情况

四、查处非法广告情况

查处数量

涉及企业数量

涉及个人数量

处罚情况

五、查处劳务人员持非出境务工护照出国务工情况

查出人数

收回护照数

按规定半年至三年不再办理护照数

六、查处涉及外派劳务犯罪活动情况

接到线索数量

出动警力(人/车次)

立案数量

破案数量

抓捕嫌疑人数

网上追逃人数

移交司法人数

涉案劳务人员人数

涉案金额

挽回经济损失

七、查处劳务派遣及职业介绍机构非法外派劳务情况

有资质企业数量

违法违规企业数量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情况

是否签责任书

八、其它活动情况统计

宣传覆盖面

是否公布举报电话

印发宣传册

新闻报道次数

其它

注:详细情况附书面材料填报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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