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门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门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政办〔201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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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门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政办〔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国土资源部近期将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确保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南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文〔2011〕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0年度全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11年5月,市政府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实地核查、整改、查处工作进行督查。
2011年6月1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向市国土资源部门报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
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2011年7月10日前,迎接省政府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首次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工作内容和方式与往年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我市尚属首次,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对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与监察、公安、司法、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农业、林业园林、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完成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认真进行整改,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处理到位;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凡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三门峡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严重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或实施问责。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必要时直接组织查处。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查处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做到查处一案、处理一批、教育一片。
(三)认真组织督查验收
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督查、验收工作,可通过各县(市、区)之间交叉互检、通过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未通过验收作为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的依据之一。必要时,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该县(市、区)2010年度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四)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上报的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并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成果审核工作时,要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还要进行实地核查。
(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按时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及时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确保全市执法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附件:三门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三门峡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树平(市长)
副组长:张英焕(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琳(副市长)
成员:赵松勤(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景厚(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本立(市法院副院长)
索亚荣(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应清(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段荣武(市纪委常委)
杨峰(市司法局副局长)
翟海燕(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豫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阴旭阳(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鲁雪生(市环保局副局长)
何耀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李春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涂永华(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尚秀丽(市审计局副局长)
万赞伟(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保民(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国土资源局,朱豫锋同志兼办公室主任,阴旭阳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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