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农户开展秋粮代储代烘业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农户开展秋粮代储代烘业务的通知

鸡政办综〔2014〕54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粮食喜获丰收,粮食秋收已全面结束。但因目前粮食市场价格偏低,市场流通不畅,农民粮食销售缓慢。为解决种粮农民储粮、晒粮实际困难,减少农户庭院储粮不当造成坏粮及损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前组织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农户开展水稻、玉米代储代烘业务。

特此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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