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七台河年鉴(2015)资料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七台河年鉴(2015)资料的通知

七政办通〔201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全面记述2014年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有效发挥地方志存史、教化、资政作用,市政府决定编纂出版《七台河年鉴》(2015),现将资料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七台河年鉴》(2015)由市政府主管,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全面系统记述2014年度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年度资料性文献,征集范围为区(县),市直、中省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制,安排专人编纂,高质量按时完成编纂任务。

二、资料内容

(一)正文内容。选题要以2014年本单位工作总结及业务工作统计报表为基础材料,以本单位所有的工作职能为题目,一项工作职能要单独划分一个题目,做到各项工作职能都要单独列题目,不遗漏。同时,本年度的工作成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都要单独列题目进行记述。提供的资料要以记叙为主,用数字说明,并上报一份各项职能综合数据统计表;不加议论,切忌空话、套话。材料翔实,数据准确。

(二)组织机构。各单位提供的本单位组织机构要以2014年为限,即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情况。领导干部任职、免职时间,市直单位以市委常委会通过的时间为准,中省直单位以上一级党委会通过时间为准。

三、资料报送

文字资料稿件、综合数据统计表和组织机构领导任职情况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署供稿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市党政办公中心四楼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436室,联系电话8272787,联系人:杨美华,电子邮箱qthsdsb@163.com。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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