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伊政办发〔2010〕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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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10〕55号
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有关行政单位,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2010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市委确定的推进任务和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特制定经济转型试点专题推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兴市”的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型城市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以专题推进为有效手段,深入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抓好产业发展升级,做好政策争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强力推进,确保年度推进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为抓好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成立专题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王爱文市政府市长、林管局局长
副组长:何忠海市政府副市长
马建路市政府副市长
安虎贲林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局、市资源林政局、市经委、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林产工业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伊春电业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天保办、市畜牧兽医局、市北药办、市人民银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西林区、南岔区、朗乡林业局、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浩良河化肥厂、伊春日报社、伊春电视台、伊春人民广播电台
专题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推进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反馈。
三、任务分工
(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编制上报我市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
(二)配合上级继续做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政府研究室负责。
(三)做好经济转型政策争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生态功能区建设与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有关文件汇编”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政策,增加项目储备,对口做好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和汇报,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资金的支持。
1、争取国家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争取国家对我市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城市防洪工程、电网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给予支持。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伊春电业局和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争取国家全面停止森林主伐的政策支持。由市资源林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天保办配合,其中,市资源林政局做好同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市财政局积极同财政部进行沟通和汇报,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
3、争取国家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天保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测算,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天保办、市资源林政局、市人事局配合。
4、认真总结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在推进经济转型方面取得的成果,宣传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发挥的作用,争取国家延续政策。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衔接汇报,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省做好转型纪实电视专题片的拍摄工作。
5、争取国家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给予政策支持。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深入实施大项目牵动战略。
1、积极推进市级重点产业项目早日开工。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市级40个重点产业项目计划(包括9个列入省重点推进项目),落实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市级领导包扶责任制。分别由各产业项目牵头部门落实项目开工条件,并推进项目早日开工。
2、进一步延长西钢、浩水、浩化等企业的生产链条,加大其重组力度。加速朗乡木塑生产线、西林铅冶炼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由市经委牵头,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浩良河化肥厂、西林区和朗乡林业局配合。
(五)抓好产业发展升级。
1、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由市旅游委负责。
2、集约化发展以森林食品为核心的特色种养及加工业,大力发展食用菌、山野果、山野菜等为主的森林食品精深加工产业,以牛奶、生猪为主的生态农产品养殖加工业,以黄芪、五味子为主的生态制药业,抓龙头,建基地,形成产业链,加快产业化进程。由市农委牵头,市畜牧兽医局、市北药办配合。
3、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业,抓好风电和水电建设,以及风电和太阳能设备制造业步伐。由市发改委牵头,伊春电业局、市水务局配合。
4、规模化发展冶金建材及资源开发业,抓好西林、南岔两大经济园区建设。由市经委牵头,西林区、南岔区配合。
5、加快全市矿产资源清理、规范和整合,加大铅、锌、铜、钼和稀有金属等优势品种的深加工。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6、整合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业,重点发展人造板、家具、小木制品。启动光明工业园区建设,依托光明集团搞好专业分工,实现联名联牌发展。组建人造板集团,实现资产重组。由林产工业局牵头,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办、市人民银行配合。
(六)抓好工业运行。加强对重点企业在生产运营、运输需求、产品价格等方面的运行监控分析与协调服务,逐项目、逐问题地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提升企业的应变力和竞争力。由市经委负责。
(七)宣传报道经济转型相关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改委、伊春日报社、伊春电视台、伊春人民广播电台配合,其中,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伊春日报社、伊春电视台、伊春人民广播电台每月至少报道一期我市推进经济转型工作的有关情况,增强领导干部抓经济转型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转型中,形成合力,把转型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推进的合力,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实落靠,确保经济转型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和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搞好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定完成时限,把各项指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人。
(三)建立制度,沟通情况。各牵头单位每季度(季度末的前5天)要向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以便综合掌握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经济转型推进情况的综合、反馈、协调、督办工作,并以简报或情况通报等形式定期反映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市经济转型专题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玉石姜超
联系电话:387874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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