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发〔2015〕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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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5〕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市2015–201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11月16日
黄冈市2015~2016年度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大力推进全市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新时期治水工作方针,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兴农田水利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全市投入资金24.1亿元,投入机械42万台班,投入劳力1710万工日,完成土石方4300万立方米,完成修复水毁工程7113处,整修渠道1204公里,整险加固水库149座,疏浚河道328公里,清淤沟渠2025公里,新建村镇供水249处,新增供水受益人口56.95万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平方公里。实现新增灌溉面积8.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42万亩。
(二)工作重点:
1.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全市安全饮水攻坚工作,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管网延伸,解决47.89万农村居民和9.06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人口入户率。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强化水源和水质保护,提高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合格率,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运行维修基金,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水质检测、水源保护、优质服务四个全覆盖。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抓好149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开工建设。加快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库整险加固后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积极探索水库专业化、集约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新模式。
3.中小河流治理。抓好在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红安县滠水河华家河段,武穴市梅川河、官桥大港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4.小农水工程。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等规划和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为依据,强化对各级各类支农涉水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抓好小农水国家级重点县、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解决好农田水利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5.大中型灌区建设。抓好在建白莲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抓好武穴引江、蕲春鹞鹰岩两个重点中型灌区煞尾工作,加快黄梅垅坪灌区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6.泵站涵闸更新改造。加快红安火连畈泵站建设,抓好黄梅县陀湖闸除险加固工作。
7.水土保持及水生态建设。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平方公里。抓好麻城、罗田等5县(市)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督促抓紧红安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理效益。加大白莲河水库综合整治力度,建立科学管理、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带动库区经济发展。
8.农村水电。加快推进罗田、英山、红安、麻城等县(市)30个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积极抓好团风张家河、罗田栗子坳2个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强化政策宣传,督促落实代燃料项目电费补贴政策。
9.“五小”水利工程和水毁修复工程。采取“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的办法,继续激发群众大搞小塘、小堰、小泵站、小河、小渠等“五小”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利用秋冬有利时机,抓好2015年汛期水毁修复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责任制,健全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将组织领导、技术把关和监督管理等责任落实到岗位、环节和步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格局。强化责任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政府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实可行的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做到农田水利计划、项目、责任、质量、时间“五落实”。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调动各方面的投入积极性,加快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利资金投入。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机制,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农民、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要探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等改革,试点示范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营,缓解水利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
(三)规范程序,严格建管。各地要切实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实行“五制”管理,对按政策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项目做到应招尽招,不允许出现逃避招投标或招标量不足的现象。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要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规范进行管理,做到质量和进度相统一。要成立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加快改革,完善管护。坚持建管并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加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逐处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实现大中水利工程专业机构管理,小型水利设施“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管理、委托管理以及受益群众、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管理全覆盖。通过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定额标准、逐步提高工程维修养护投资比例、用好各级财政对农田水利设施维护费用的支出安排等,足额落实灌排工程维护费用,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五)加大宣传,加强督办。各地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要项目和行动滞后的地方,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巡回督导、跟踪督导、驻点督导、舆论督导,要把检查督办贯穿到建设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http://xxgk.hg.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1/site/art/2015/12/10/art_5783_37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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