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4〕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证政府高效有序运转,现就进一步做好会务组织、公文处理、政务督查、信访接待等政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会议管理

1、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综合性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意见并统筹办理。市直部门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按程序向市政府办公室报批。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时间、参会对象、规格和议程。

2、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参会对象应按会议规定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并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按程序报批,不允许无故缺会。“一把手”因故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假事宜,经批准同意后,可指派副职参会。

3、建立会前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的会前协调,对于需会前协调的研究事项,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相关科室做好记录,并形成书面意见材料。书面意见材料经参会单位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报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审定。

4、规范会议纪要签发。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市长签发;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经相关部门会签后由主持会议的市长或副市长签发,会议议定事项超出主持会议副市长分管的范围,应事前与相关副市长沟通协商,重大事项需报请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同意。

二、下决心精简文件

5、实行政府文号、文字总量控制。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建立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数量、字数精简责任制,提倡发短文,规定文件起草、运转时效。

6、推进“无纸化”公文运转。市政府非涉密公文一律通过黄冈市政府内部协同办公平台接收、传阅、办理,需要公开的非涉密文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外网”发布,除会议需要外,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三、切实加强督查落实

7、重点督查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等的落实情况,“两代表一委员”批评建议以及基层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

8、完善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责任分解与督办落实机制,强化牵头单位责任,限时“结硬仗”。完善政务督查员工作制度,实行分项督查、巡回督查、重大事项“一案一督”。完善领导同志批示回复制度,限期落实,及时回复。

9、实行市政府重大事项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以目标倒逼任务、时间倒逼进度,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规范信访接待工作

10、规范信访接待流程。(1)群众来访后,导访组要积极劝导来访群众到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反映问题。接访中心要按规定积极妥善处理群众诉求,涉访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2)对于劝导无效的,导访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接到报告后,市政府总值班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通知有关县(市、区)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到现场会同信访部门做好接访工作。同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情况重大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3)涉访责任科室、分管副秘书长应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处置职责。对于职责范围内能够予以解决的合理诉求,应给予明确处理意见和答复;对于矛盾复杂、处置难度较大的群众上访,分管副秘书长要及时向秘书长、分管副市长报告,并负责督办落实市政府领导的处理意见和指示要求。

11、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各单位接到接访通知后,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常上访处置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安排有关领导接访。对没按规定时间到场又不说明情况的,以及劝访不积极、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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