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9-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我市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年5月4日)

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提高覆盖率和配送率为重点,加快农家店建设步伐,推进冶商平价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网多用功能,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升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各类企业在农村建立商品配送中心,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降低经营成本。根据大冶、阳新农村市场的需求特点,引导生产企业生产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满足农民需求,扩大农村消费。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在中心集镇、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构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完善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推动规范化经营。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加强农村中介组织建设,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

(三)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继续推进农资农家店连锁经营,着力推动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县域配送中心或具备配送功能的中心店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引导和鼓励农资经营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农资市场的调控和监管,促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降低成本、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四)切实抓好家电下乡工作。家电下乡从2009年2月份起,在全国全面铺开,这是国家扩大农村消费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各级流通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落实政策、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督导企业做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民家电产品消费。

二、完善商业服务设施,扩大城市消费

(五)完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按照《黄石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通过政策扶持和招商引资,加快商业网点布局和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服务业功能,繁荣市场,进一步拉动城市消费。

(六)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积极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发展,合理规划社区商业网点,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家政服务、便利店、废旧回收等网点建设要大力支持。从2009年起,按照办好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加快实施“农改超”工程、早餐工程。根据《黄石市农贸市场专项布局规划》,每个城区每年要确定2—4家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让居民便利消费、放心消费。

(七)促进城市耐用消费升级换代。要正确处理扩大消费与可持续消费的关系,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消费、循环消费的模式。建立旧货交易市场和慈善捐助站,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求。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以旧售新”、“以旧抵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

(八)鼓励促进汽车消费。认真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配套落实国家出台的刺激汽车消费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支持对二手车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充分利用国家对汽车报废更新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的政策,加快淘汰“黄标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支持市资源再生回收公司加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回收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标准。

三、建立调控和应急机制,维护市场稳定

(九)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建立我市生活必需品(粮、油、食糖、活猪等)应急储备制度,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建立和完善城乡市场信息体系,加强市场监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增强调控的预见性,维护市场运行稳定。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

四、发展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

(十)培育新型消费热点。加强市场分析和供求信息发布,引导企业不断拓展商品和服务范围,满足即期消费,激活潜在消费,开启未来消费,促进消费升级。要围绕汽车、住房、家电、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新型消费热点,促进信贷消费、租赁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发展。

(十一)组织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节假日消费规模。充分发挥传统节日和假期消费的优势,组织、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促进活动。

(十二)引导和鼓励使用银行卡,积极发展信用销售。加强银商合作,加快提高电子结算水平和金融服务效率。通过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持政策和措施,引导和鼓励经营者、消费者更多地采用银行卡结算。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信用销售发展,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五、增强流通企业竞争力,降低消费成本

(十三)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有发展后劲的流通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用好用活有关政策,努力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特别是要鼓励和帮助本土流通企业面向境内外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做响品牌。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形成经营优势,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让利于消费者,促进居民消费。

(十四)进一步搞活中小流通企业。我市中小流通企业居多,要充分发挥其便利消费、稳定市场的作用。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省扶持和促进中小流通企业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经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争取和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

六、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安全消费

(十五)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进一步理顺完善畜禽屠宰监管机制。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合行政执法监管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加快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商品自由流通。积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商品交易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要进一步打破地区封锁,保障商品自由流通建立统一大市场。规范零售企业购销行为和促销行为。

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流通企业发展

(十七)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配套设立支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流通体系和城市市场服务体系发展以及重要商品储备、应急调控、市场监测、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决定

关于下达2008年遵义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作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