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襄政办发〔2013〕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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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4-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襄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27日
襄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建设标准2012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107号)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通过3年努力,把我市创建成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好工作落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满足居民健康需求,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二、工作重点
对照《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及以上)实地考察重点指标》的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落实中医药服务政策措施。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市、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投入,按规定标准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
(二)改善中医药服务基本条件。加强中医科、中药房等中医药服务相关科室建设,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形成中医药特色。加大对中医工作政策支持力度,在计划审批、建设用地、科研、学科建设、经费安排、人才培养、职称评定、基础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市、县两级中医院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等方面的带动作用。形成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院为支撑,镇、村、街道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四)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各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同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各项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提高中医药服务知晓率和满意率。
(五)提高中医药服务队伍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市、县级中医医院要承担全市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任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2013年6月)
1、成立市、县两级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2、召开创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3、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阶段(2013年6月—2015年7月)
1、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提高基层中医服务水平和能力。
2、各基层卫生机构对照《建设标准》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3、县(市)、区卫生局根据《建设标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初评。
(三)申报阶段(2013年8月—2015年8月)
各县(市)、区按照全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向省卫生厅申请审核验收。
2013年8月31日前,枣阳市、宜城市、谷城县、老河口市4个单位申报湖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2013年8月31日前,南漳县、襄城区2个单位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2014年5月31日前,襄州区和樊城区2个单位申报湖北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2014年8月31日前,枣阳市、宜城市、谷城县、老河口市4个单位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2015年8月31日前,襄州区和樊城区2个单位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四)迎检阶段(2013、2014、2015年9-10月)
全力做好迎接国家(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评审验收工作,争取我市创建活动评审验收合格率达100%。经过三年创建,力争到2015年底,我市9个县(市)区均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审核验收。
在所有县市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验收后,递交申报全国地市级以上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相关材料,力争我市2016年5月底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规划局、科技局、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市)区长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健全中医药工作机构,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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