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7-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白政办发〔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全市2012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有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为主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努力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白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突出政府信息重点内容的公开

(一)公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围绕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统筹“三化”、落实“三动”,深入推进“五大基地”和开发区“二次创业”,在新的起点上大力实施“六大功能区”建设等重大决策,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使群众了解和监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突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心的信息进行公开。加大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和招投标信息公开力度。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及调查处理结果。

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编制、法制、监察和政务公开等部门要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六到位”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解决审批项目不在窗口办理和“职能回流”等问题,确保行政审批权在统一监管下规范运行,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程序之外无审批。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权力项目清理梳理工作。继续梳理进厅行政审批项目,编制更新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决策听证、实施效果评估等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使群众了解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三、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

(一)加强各级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注重运用网络问政、在线互动等方式,汇集民意民智,倾听百姓呼声,为民排忧解难。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准确、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措施,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要求编制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答复质量,满足群众对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完善政府公报、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各类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方式,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便民服务功能。

(五)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针对面向社会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公交、供水、供电、供热等涉及民生的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由电子政务网络、政府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及数据服务中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组成的电子政务平台,按照省政务大厅统一要求,积极建设数字政务大厅,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

(二)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审核、目录编制、运行流程图绘制工作,并汇编成册,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增强在线服务功能。

(三)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网上审批、现场审批、预约审批等主动服务措施,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范围,提高办事效率。

(四)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城乡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提高基层便民服务水平。

(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招投标市场,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尽快制定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确保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五、指导县(市)大厅规范化建设

(一)推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标准,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开

展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座谈、培训,规范各级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建立审批服务窗口对外服务的标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审批服务工作标准化。

(二)抓好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试点县政务大

厅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县推动工作,指导县(市)大厅规范化建设。帮助和指导大安市(省级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参照外地试点标准加快建设,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条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完成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编制工作,力争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有所突破,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六、抓好政务公开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学习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及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省政务大厅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政务公开成果,推介政务公开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加强政务公开简报报送工作,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将上报信息采用情况作为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抓好政务公开培训。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理论研究,针对工作实际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七、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财政、编制等方面的支持,加强统筹协调,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体系。

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检查评估办法,明确检查评估内容和程序,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检查评估机制。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

绩效考核,采取网上考核、实地抽查、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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