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组织安排,副州长洪庆在中央党校脱产学习一年,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其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由常务副州长于晓峰代为分管州水利局。

由副州长韩兴海代为分管州林管局(长白山森工集团)、州农委、州民政局(州老龄办、州慈善总会、州民生办)、州畜牧业局、州红十字会、州人参办;协调省林业厅驻延边州专员办、州盐务局、州气象局、农业银行延边分行、农发行延边分行、安华保险延边支公司;联系驻延部队、武警延边州森林支队。

延边州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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