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政办发〔2015〕55号
颁布日期:2015-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5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2015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也是淮安市新时期“三步走”战略的“上水平”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和对淮安发展的殷切嘱托,扎实有效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切实提高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明确市政府2015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如下:

一、重点督查事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抓好中央、省重点督查事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督办事项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中央、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事项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最新要求的情况;

(二)全市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情况;

(三)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国务院和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我市8大类116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淮政发﹝2015﹞2号)落实情况;

(五)省、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代表委员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情况;

(六)省、市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

(七)市委、市政府十项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八)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九)“一县一题”专项扶持等工作完成情况;

(十)全市“4+2”优势特色产业、“4+3”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推进情况;

(十一)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十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以及市长办公会议明确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二、督查工作要求

年度督查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先行自查,市政府适时组织实地抽查,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公开评议。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年度督查事项进行细化分解,特别是对中央、省重点督查事项,要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建立专门台账资料,依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本地、本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对十项重点工程、十件民生实事、“一县一题”专项扶持等市级重点督查事项应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情况纳入该项工作年终考核。

(二)对主要涉及部门业务工作的专项督查事项,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研究提出督查建议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同时,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帮助督查人员更好地了解政策、参与督查、推动落实。

(三)继续推行政务督查交办单、催办单和督办单工作制度,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督查工作,推动政务督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将重点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通过建立市县区督查工作网络、实行跟班培训、定期举办交流座谈等方式,初步构建起互联互通的政府督查工作体系。

(五)继续做好公开评议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应认真总结全市重点工作公开评议活动经验,进一步完善公开评议机制,制定2015年度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运用现场察看、第三方民调等多种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公开评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体现民情民意、传递工作压力。

(六)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层次,采取委托县区和市直部门组织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整合各方督查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初步建立“大督查”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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