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建设计划及规划建设要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的功能定位:通过集聚科技创业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创业人才,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中试用房紧密衔接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营造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创业和生活休闲的社区环境,把南京丰富的科技教育人才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全面实施“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和“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关键举措,以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集群发展为导向,以创业载体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支撑,以高端人才和科技型企业集聚为核心,按照集约化、专业化、信息化、社区化和国际化等高标准,打造20个国际一流水准的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

二、主要目标

到2013年,特区内建成孵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3000家,毕业企业2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100家,年专利申请量突破3000件。各特区启动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先导区完成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到2014年,特区内建成孵化面积累计达到4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6000家,毕业企业10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200家,年专利申请量突破6000件。各特区基础设施基本到位,空间布局基本完成,先导区过渡基本实现,特区在高端聚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

到2015年,特区内建成孵化面积累计达到6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10000家,毕业企业300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500家,年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0件。20个特区全部达到“特殊的制度创新、特别的政策支撑、特定的区域载体、特有的功能体系”建设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各特区聚焦我市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建设条件,重点发展1—2个特色主导产业。完善产业规划,形成结构合理、错位发展、协同成长、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工园、麒麟、模范路、六合中山、高淳)。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通信与网络关键技术、新型显示、OLED显示和照明技术、激光显示技术、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数字影视技术与产品、智能交通、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智能电网装备产业(新港、玄武、白下、江宁、浦口、溧水)。

软件产业。发挥“一谷两园”、省级软件园和麒麟科技创新园等软件产业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以基础软件、智能电网、现代通信、行业应用、智慧城市、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等软件为主的产业布局(高新、麒麟、建邺、鼓楼、仙林、雨花、吉山)。

生物医药产业。形成以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化学药物、中药和天然药物、新型保健品、医疗器械为主的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发展聚集带(新港、模范路、玄武、建邺、下关、方山、六合中山)。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高效晶硅电池、逆变器、系统集成、LED照明及室内应用、太阳能、车用混合动力能源等(建邺、浦口、溧水)。

新材料产业。形成以半导体照明及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及功能材料、新型精细化工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带(化工园、建邺、浦口、溧水)。

文化创意产业。以新媒体、数字出版、创意设计、展览展示、演艺、文化艺术品服务、文化艺术培训为重点,打造石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带(高新、模范路、秦淮、下关、仙林、雨花)。

服务外包产业(高新、秦淮、鼓楼、仙林)。

(二)推进载体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城市设计衔接,紧紧围绕特区功能定位,按照专业化、特色化、人性化和社区化的要求,提高特区作为城市特殊功能区的形态水平;坚持拆迁和“九通一平”先行,2013年6月底前,各特区完成拆迁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九通一平”工作;按照“统筹规划、集约高效、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序推进载体建设;注重挖掘已有建筑存量,通过合作、回购、返租等多种方式,加快拓展载体空间。

特区功能主要体现在科技企业孵化器,载体建设上要坚持孵化器先行。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特区内孵化器和人才公寓建设,以政府为主;加速器和中试用房建设,政府和市场相结合;总部基地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根据市委《关于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意见》要求,每个特区安排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载体专门用于大学生创业。

1、紫金(白下、雨花、化工园)等原有载体基础条件比较成熟的特区,要强化改造出新和功能完善,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尽早达到社区化要求。

白下特区建成孵化面积20万平方米;雨花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00万平方米;化工园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5万平方米。

2、紫金(高新、麒麟、模范路、玄武、秦淮、建邺、鼓楼、下关、仙林、新港、江宁、吉山、方山、浦口)等完全新建的特区,应坚持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建设,对特区内及周边地区园林绿化、道路景观、市政设施等工程进行科学规划,塑造风格迥异、特色鲜明的特区形象。

高新特区建成孵化面积35万平方米;麒麟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00万平方米;模范路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0万平方米;玄武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5万平方米;秦淮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5万平方米;建邺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鼓楼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下关特区建成孵化面积15万平方米;仙林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新港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江宁特区建成孵化面积45万平方米;吉山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方山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5万平方米;浦口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

3、紫金(六合中山、溧水、高淳)等特区,应在载体功能上更加突出毕业企业产业园的产业承载能力,形成与主城区特区功能有所差异的载体布局。在资源共享、产业化支撑等方面加强与其它特区的交流合作,可采取共建方式,为毕业企业提供适宜的产业化发展空间。

六合中山特区建成孵化面积20万平方米;溧水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高淳特区建成孵化面积50万平方米。

(三)搭建公共平台

坚持载体的硬环境建设与制度的软环境构建并举。

1、专业技术支撑平台。以机制创新为核心,整合南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企业的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大型科学仪器、分析设备等有效资源,构建社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新模式,优化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

结合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区域和特区共享的专业技术支撑平台。重点建设白下智能交通、雨花软件产业孵化和数字出版、麒麟电子产品检测和三网融合、江宁云计算、智能电网和现代通信与未来网络、高新区北斗卫星导航和生物医药、仙林生命科学、浦口创新药物临床前毒理研究、新港现代光电与数字智能产品、化工园(化工)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2、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以市、区县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科技创业种子(天使)投资基金等政府创投资金为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特区内创业企业,采用与社会创投机构联合投资的股权投资形式,提高创投资金项目选择的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准。

落实“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计划”规定的优惠政策,切实加强特区与科技银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特区内创业企业提供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建立覆盖科技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有实力的创投机构落户特区,延伸和拓展合作领域。

3、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各特区组建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立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政策法律咨询、资产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转化、政府项目申报、企业资质认证、市场推广策划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建设面向全市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及时协调解决创业人才、项目的困难和需求,提高创业成功率。加强信息服务,促进创业企业相互间的交流合作,通过产业技术联盟、企业家沙龙、学术交流、信息共享等形式,实现互惠共赢。

(四)培育企业成长

集聚和培育一批具有高速增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以创新型企业群体带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到2015年,全市范围内形成3—5个千亿级创新型产业集群。

各特区要坚持孵化器先行,坚持“育苗造林”,加大对科技创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快速培育出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加强对创业企业的政策培训和创业辅导,引导企业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商标、专利和标准化建设,推动特色产品向品牌产品转变;以“科技创业企业上市辅导计划”为支撑,大力扶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企业参与国际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注重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

(五)引导人才集聚

到2015年,特区内引进、培养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1800人、科技创业家120人,集聚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60人以上。

落实“科技九条”、“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各特区都要制定人才工作规划、设立人才专项资金,组建人才工作团队。既注重领军型人才、创业家的引进培养,又注重工程实用人才、紧缺技能人才的引进培养;既注重领军型、拔尖人才的引进,又注重优秀人才团队、特别是海外高端创新团队的引进。特区自身也要培养引进专业人才,要有一批熟悉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人才创业、尊重人才、尊重科学、尊重创造的专业人才和干部。各特区要引导和鼓励区内科技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先进高新技术开展创新和人才战略合作,引导和鼓励区内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研究生工作站。

(六)广泛宣传推介

各特区要重视宣传工作。到2015年,力争使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紫金人才特区)成为具有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的社区化高科技园区。

要利用“新洽会”、“留交会”、“软博会”、“金洽会”等大型活动,大力宣传推介特区;有条件的可赴境内外举办专场推介活动;除采用专题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画册等传统方式外,还可利用网站、微博、论坛等新媒体进行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市特区建设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市特区办负责日常组织工作。各园区管委会(指挥部)、区县政府要把特区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并结合各自实际,分年度制定相应的具体建设计划,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市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专人跟踪推进。

(二)创新管理机制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区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管理部门应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和相关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创业快速通道”,健全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实行“一章通关”。建立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特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保障政策落实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与特区建设密切相关的“1+8”政策、“科技九条”及若干实施细则要确保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特区建设与人才发展和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的互动,促进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金介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政策实施公开、透明。

(四)完善考核办法

完善特区建设与发展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大发明专利授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等科技产出在特区评价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对特区内孵化器、加速器等体现核心功能的载体开展星级评定;把特区建设工作实绩列入园区管委会(指挥部)、区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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