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东北街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东北街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东北街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东北街区域综合管理,切实解决当前旅游、交通、市容、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营造安全有序、环境舒适、市容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维护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由姑苏区政府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在东北街区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将集中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临顿路以东、白塔东路以北、苏州市第六中学以西、北园路以南合围的区域(含上述合围道路)。
二、整治内容
“黄牛”、“黑导”泛滥,流动摊贩猖獗,“黑车”非法拉客,治安秩序混乱,交通拥堵不堪,占道经营严重和市容市貌“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以姑苏区政府为主,整顿区域交通问题,取消狮林寺巷等道路沿线停车收费点,重点查处狮林寺巷、潘儒巷、百家巷和园林路违规停车问题,对临顿路、东北街口违规停放的出租车等车辆进行清理,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靠、随意掉头等违规现象。整顿区域市容环境,查处区域内乱设摊位、流动叫卖和非法售货亭等现象,取缔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清理狮林寺巷西侧饭店的店招店牌,以及占道经营、乱开门店现象,规范商户经营行为。整顿环境卫生问题,消除区域内的卫生死角,清除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等有碍市容现象,整治街区风貌,取缔露天烧烤、流动小吃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摊点。整顿“黄牛”、“黑导”拉客现象,对不听劝告、拒不改正的“黄牛”和“黑导”,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二)由市旅游管理部门牵头,市物价、公安、文化、园林、宗教、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严查区域内违规旅行社,规范景点门票价格行为,依法查处违规旅游购物点。
(三)由市交通管理部门牵头,加大“黑车”查处力度,对拙政园停车场及周边从事“一日游”的“黑车”进行重点查处,并依法从严处罚。
(四)市、区公安机关联合出击,严厉打击东北街区域内各类扰乱社会治安和涉嫌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教育、劝诫和警告;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相关要求
(一)区域内各景点、旅行社和其他经营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自觉服从指挥、管理和协调,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对于妨碍、抗拒执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在东北街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营造安全有序、环境舒适、市容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切实维护广大市民和游客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能够积极参与到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提供有效线索的予以奖励。举报电话:公安(110);旅游(12301);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67203211)。
特此通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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