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兴伟同志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编制、审计工作。
杨晓光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及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等项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信访局、法制办、接待办、人社局、监察局、统计局、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室。协助刘兴伟同志分管市编委办、审计局。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总工会;负责联系市法院、检察院;负责联系国家统计局锦州调查队、市国税局、地税局。
王念洪同志负责公安、司法等项工作,协助杨晓光同志分管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负责联系市安全局。
王功生同志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国土、人防及水库建设、城市水生态环境建设等项工作。分管市住建局、规划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人防办、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移民局。
胡伟同志负责城区经济及服务业、旅游、体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等项工作。分管市服务业委、旅游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文广新局、世博园管理局、红十字会、辽沈战役纪念馆。负责联系中石油锦州销售分公司。
安锦香同志负责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及工商等项工作。分管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工商局。负责联系锦州海关、锦州检验检疫局、市台办、贸促会。
王立维同志负责县域经济、农业和农村经济及民政、护林防火、防洪、扶贫、双拥共建等项工作。分管市农委、农领办、民政局、林业局、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供销社。负责联系市气象局、辽宁省水文局锦州分局;负责联系驻军、武警部队。
马海峰同志负责沿海经济、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及环保、口岸、安全生产等项工作。分管市经信委、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光伏局、港口与口岸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联系锦州海事局、锦州港、市邮政局、市邮政管理局、锦州渔政管理局、各通讯公司、锦州供电公司、铁路系统单位及中省直工业企业。
程基伟同志负责科技、教育、民族宗教、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等项工作。分管市教育局、科技局、民委、锦州沿海通用航空产业园区。负责联系市共青团、妇联、高校。
李福彬同志负责市志、残疾人事业等项工作。分管市志办、残联。负责联系社科联、科协、烟草局。
董勇同志负责行政审批、金融等项工作。分管市审批办、金融办。负责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锦州银监分局和各金融保险机构。
李键生同志负责锦州湾机场和空港园区规划建设工作。分管市民航办。负责联系锦州机场工作。
孙志海同志负责市政府机关工作。协助杨晓光同志处理政府日常工作。
白魁林同志主持市环保局工作。协助马海峰同志工作。
刘占禄同志主持市审批办工作。协助董勇同志工作。
李印学同志主持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协助王功生同志工作。
李锦徐同志主持市交通局工作。协助王功生同志工作。
马兆翀同志主持市信访局工作。协助杨晓光同志工作。
高大力同志协助马海峰同志工作。
张树平同志协助杨晓光同志工作。
缪徵阁同志协助胡伟同志工作。
王维东同志主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工作。协助王功生同志工作。
王宏同志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门大为同志协助安锦香同志工作。
刘鑫同志协助王念洪、王功生同志工作。
于绍芳同志协助程基伟同志工作。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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