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 文号:通政字〔2015〕1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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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了调整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围绕我市“三大产业集群”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目前,由于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在更高层次上回归制造业,占领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而一些更具成本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大力发展中低端产业,我国面临“双重挤压”的态势。造成了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的矛盾凸显,部分产业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十分突出。东部地区现有一些产业已不适应在本地区发展,迫切需要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建设,我市煤炭、电力、电解铝、化工、农畜产品加工业等重点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社会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但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型产业比重较大,产品初级化低端化特征明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受资源环境市场等多种因素制约,继续走过去简单扩大生产规模的路子已难以为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国家推进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机遇,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积极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三大产业集群”建设,依据区域比较优势,合理有效配置要素资源,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加快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三、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通过竞争机制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和承接产业转移。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规划引导,改善投资环境,完善产业政策,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
(二)尊重规律,重点扶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综合考虑资源、能源、运输、环境、市场等因素,对适合本地区发展的重点产业进行重点扶持。
(三)重点突破,集聚发展。从发展全局出发,发挥本地比较优势,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选择能够快速做大做强的重点领域,实施重点突破。促进产业向重点园区集聚,注重一体化承接和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错位发展,提升区域发展整体竞争力。
(四)环境友好,择优承接。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加强环境监管,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友好。围绕“三大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承接资源延伸加工产业、非资源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严禁承接落后产能转移。
(五)开放合作,拓展空间。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加强区域协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融入东北老工业地区基地振兴战略,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并支持其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拓展发展空间。
四、重点产业布局
在北部,加快打造铝新材料、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以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为重点,依托已经形成的工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基础,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业精深加工度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精深加工项目,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在自治区率先建成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
在中部,加快打造自主创新中高端产业集群。以科尔沁区、开发区、开鲁县为重点,依托自主创新产业园区和重点工业园区,以创新驱动为动力,推进农畜产品加工向绿色、有机、安全的品牌化、终端化方向发展;推进玉米生物制造向酸、糖、醇、胶、药等高效循环利用方向发展;推进现代蒙医药产业向产学研一体化和健康产业方向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向深度融合、创建科尔沁文化旅游名城方向发展;推进金融、信息、商贸物流向建设区域性物流枢纽、全国配送体系示范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方向发展。
在南部,加快打造融入东北一体化和绿色产业集群。以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库伦旗、奈曼旗为重点,依托毗邻东北的区位优势,以承接东北三省辐射带动和产业转移、建设现代有机农畜产品示范带为突破口,大力推进肉牛生产加工、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项目,加快发展非资源产业,积极引进发展机械加工、精密铸造、重型机械组装等项目,进一步做大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建设南部四旗绿色产业发展和融入东北的开放经济带。
五、发展重点
(一)适度扩大产能,推进北部煤电铝和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度扩大煤炭产能,争取将吉煤、锦联、创源等煤炭开发列入“十三五”开发计划。新建煤矿项目要与转化项目相匹配,合理确定生产规模。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就地转化比例。构建煤电铝及其深加工一体化产业链。按照产业园区化、产品多元化和发展循环化的要求,重点建设扎鲁特旗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积极探索现代煤化工多联产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途径,协同布局上下游项目,形成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整体循环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重点实施康乃尔乙二醇、龙源绿美合成氨等项目建设。实施扎霍一体化发展的路子。(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二)提升创新能力,推进中部自主创新产业集群发展。积极承接装备制造产业转移,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全力推进玉米生物科技产业和现代蒙药产业,达到全国的领先水平。重点支持梅花、玉王、蒙药等企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与园区紧密结合。打造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商贸物流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
(三)立足资源优势,提升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业基地建设水平。落实南部四旗绿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立足特色农畜产品资源,积极承接深加工产业,提高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适度扩张肉类和优质粮油加工产业,加快培育果蔬、饲草料等特色产业。大力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建设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发展专业化现代食品工业园区。加快各旗县区的绿色农畜产品产业园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和发展绿色经济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经信委、发改委)
(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建立循环经济示范区。扩大风电送出规模,打造珠日河、开鲁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利用煤矿沉陷区、排土场、沙丘发展分布式光伏园区,与产业相结合积极发展光伏农业、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建成百万级光伏发电;以新技术新材料为依托,积极推动光伏、光热互补的新能源微网和智能网试点建设,提高新能源集合利用和发展水平。遵循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建造通辽北部局域网电力保障体系。以扎旗—青州±8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为契机,解决窝电问题。同时,加强完善区域内500千伏及220千伏电网建设,使我市电网以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为立足点,优化完善电网结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六、改善发展环境,增强产业发展和承接能力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强化政府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我市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通道建设,实现重要交通节点多路连通,推进交通运输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化、绿色化发展,形成连接内外、覆盖城乡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鲁北—通辽高等级公路通道。加快京沈快速客运建设。推进通辽机场改扩建,完善通辽机场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铁路办)
加快推进全光线网络城市和4G网络建设,适度超前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容量。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结构,大幅增加网间互联宽带。加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加强边远贫困地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信普遍服务,开展宽带乡村工程,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宽带普及水平。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铁塔等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增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宽带乡村”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中国移动通辽分公司、中国联通通辽分公司、中国电信通辽分公司、中国铁塔通辽分公司)
加强园区道路、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往重点园区的铁路、公路、输配电等基础设施,提高园区产业承载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
(二)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围绕清洁能源、现代煤化工、电解铝生产及其深加工、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等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外包、节能环保服务、商务咨询、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引导工业企业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逐步实现我市产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提升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环保局、人社局、质监局)
(三)提高劳动者素质。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培养适应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通辽职业学院、通辽工业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支持每个旗县办好一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坚持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推进产教融合,形成满足企业需要的校企合作机制。鼓励各类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逐步形成职业教育多元化办学体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四)提升依法行政和政府服务水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清理和取消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健全市、旗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推行集中办理和网上审批。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各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扩大合作领域,深化产业对外合作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深化与俄蒙等国际产业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及发达省市的产业合作,发挥互补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加强跨地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海关保税监管场所作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鼓励电解铝、水泥等企业建设海外加工基地,开展国际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农牧业龙头企业到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果蔬、粮油、牧草、牲畜等种植、养殖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业。加强跨地区旅游合作,推进旅游线路衔接,发展跨地区旅游。针对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紧盯国内行业领军企业组织开展精准招商,实现定向承接、集群引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开放办)
八、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一)用好国家差别化的区域产业发展政策。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在节能、环保、用水等指标使用上,优先保障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建设需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开展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范围,积极推进北部局域电网示范工程建设,构建全国电价洼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务局)
(二)鼓励和引导多元化投资。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创新投资方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投资兴建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地方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央企投资的重大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落实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引导和激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调整和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引导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对符合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取向的重点产业建设项目,要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布局,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切实加强项目用地监管,清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引导重点产业集中区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合理利用戈壁滩、沙地、荒山等未利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严格资源环境准入管理。将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基础和前提,承接产业转移必须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严禁承接落后产能项目。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务局)
(五)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财税政策,加大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我市的“南北两大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接产业能力。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和驻园区企业参与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方投入机制。争取国家对符合条件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财政贴息。推动“南北两大集中区”争取设立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
(六)强化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通辽市中心支行、通辽银监分局、银行业各金融机构)
(七)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扎实做好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旗县市区要从大局出发,按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要求,强化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重大基地建设;要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承接产业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走出去招商引资,确保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相关政策,细化配套措施;建立地区间和部门间产业转移协调机制,密切跟踪承接产业资源的发展态势,及时解决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适时提出政策建议。(责任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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