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固政办发〔2015〕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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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5〕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进扶贫攻坚,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低保底数,确保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准确性,实现低保与扶贫两项政策有效衔接,为精准脱贫提供基础保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市扶贫攻坚工作重心,紧密结合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在册的低保对象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哪些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哪些不在,不在的都有哪些情况。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级安排开展专项核查,精准识别,切实发挥低保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基础性“兜底”作用,为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统筹协调、低保“兜底”的原则。切实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贫困对象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进行建档立卡。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核查低保对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中共固原市委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固原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低保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民主评议、低保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备案登记制度“四个配套”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照“六保六不保”标准(见附件),对所有在册的低保对象全面核查。
(二)精准确定建档立卡对象。按照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建档立卡“九不准”标准,通过对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准确掌握哪些低保对象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哪些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对这两类对象存在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产生的原因,结合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措施实。
(三)做好“两项政策”衔接准备。做好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管理”,做好“两项政策”有效衔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并完善低保制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作用;扶贫部门要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家庭作为扶贫对象,通过“建档立卡”实施精准扶贫,帮助其脱贫致富,逐步实现低保与扶贫两项政策有效衔接。
四、实施步骤
本次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从2015年12月底开始,至2016年1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8日-12月31日)。各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抽调精干力量,扎实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日-1月20日)。各县(区)依据核查方案,成立自查工作组,按照“六保六不保”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及低保政策要求,采取入户核查、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会同乡、村干部对县(区)在册所有低保对象进行100%入户自查。对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对象,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低保对象分类登记造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边查边改,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或不符合建档立卡扶贫户中的低保户,针对不同情况进行摸底登记,为下一步“兜底”保障做好基础工作。同时,认真汇总,形成自查书面报告,报告内容要明确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对做好“两项政策”有效衔接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于1月20日前上报市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核查阶段(1月21日-1月31日)。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专项核查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按照每个县(区)随机抽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2个村,每个村抽2个组,全面入户核查。以抽查的结果衡量各县(区)自查成果,对核查不全面或问题较突出的县(区),要全面开展“回头看”,限期进行整改。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星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明市民政局局长
张杰市扶贫办副主任
成员:张翔宇市委督查室主任
穆小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尹聚仁市民政局副局长
祁强市民政局副局长
戴耀骞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延宏市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吕昊鹏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李军市城乡低保中心主任
武殿盛原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宗正西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柳发荣隆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保相泾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国帅彭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市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晓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尹聚仁、张杰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抽调。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专项核查工作组织、协调、督查、汇总、指导整改及核查通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核查组,具体负责各县(区)核查工作。核查组名单如下:
原州区核查组:
组长:戴耀骞
成员:韩映升刘婧韩彩萍
西吉县核查组:
组长:吕昊鹏
成员:余秀俊傅涛韩旭
隆德县核查组:
组长:李延宏
成员:许杰袁廷华杨志强
泾源县核查组:
组长:祁强
成员:张建国景伟何钊
彭阳县核查组:
组长:尹聚仁
成员:李军倪佳王润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是贯彻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打好扶贫攻击战,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落实责任。县(区)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民政或扶贫工作的领导要具体负责,县(区)自查工作组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户,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市专项核查组做好指导、核查和汇总工作,并对核查结果认真分析,形成报告上报市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重点是摸清农村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底数,全面了解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低保对象数据,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在扶贫建档立卡中所占的比例,全面分析未进入贫困对象建档立卡的原因。结合“六保六不保”核查标准及低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复核,为开展低保与扶贫两项政策有效衔接,实施精准低保“兜底”奠定基础。
(三)严明纪律,转变作风。要将“三严三实”贯穿于核查工作全过程,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民务实,切实履行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冷暖,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在进村入户调查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感受群众疾苦,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重点保障的六种对象(简称“六保”)
2.六类家庭不得纳入保障范围(简称“六不保”)
3.全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入户调查登记表;
4.全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情况汇总表(一)
5.全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情况汇总表(二)
6.全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核查县(区)自查入户情况登记表
http://xxgk.nxgy.gov.cn/article/szf/201601/35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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