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颁布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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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滨政字〔2015〕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14年下半年国务院、山东省政府正式批复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目前区划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这是滨州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通过这次成功实施区划调整,设立沾化区后,滨州市区面积扩大到3259平方公里,极大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大幅度提升了中心城市集聚要素和辐射带动能力,为黄蓝两区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两区一圈”)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整合海陆资源,打造高效生态中心名城,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追赶超越提供有力保障。在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滨州市分管领导、民政局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行政区划调整获批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确定给予滨州市民政局记集体二等功奖励;给予丁爱军等3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奖励,陈福林等5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奖励,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抓住用好这次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机遇,更大力度地实施城镇化追赶战略,加快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为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集体二等功
滨州市民政局
二、个人二等功
丁爱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兆杰市民政局局长
吕德祥市民政局副局长
三、个人三等功
陈福林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市双拥办副主任
颜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张陶江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刘长锋沾化区委常委、副区长
孙官利沾化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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