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文号:枣政发[2009]42号
颁布日期:2009-09-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发[2009]4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枣庄市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实施方案

推动全民创业是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保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引导全市人民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转型为契机,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以扩大就业为目的,以“五个一批”(培养一批创业主体、开发一批创业项目、建设一批创业基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壮大一批中小企业)为重点,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尽快在全社会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企业创大业”的局面,力争把枣庄建设成最具发展活力和竞争力的创业型城市。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97632”工程(开展9项全民创业就业活动,培育7类创业主体,开发6大创业项目库,搭建3个创业平台,实施2项创业就业培训计划),促进民营经济更加活跃,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提高。今后全市每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45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0人以上,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00人以上。

——推介创业项目1000个;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20个;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0000人;

——每年新增100户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列;

——每年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20000户以上,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2000户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0000人。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九项全民创业就业活动。

坚持“五个突出(突出重点群体、突出增量、突出创新、突出项目、突出服务)”,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和群团组织优势,扎实开展全民创业主题活动。

1.开展“创业枣庄”宣传活动。

以“创新、创业、创优”为主题,在全市掀起全民投身创业实践的热潮。一是在《枣庄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互联网开设创业专栏(每周各一期),宣传创业典型,邀请专家撰写全民创业专题文章,评选“创业新星”,每年举办一届“创业枣庄”电视大赛。二是在市电台、市电视台开设“局长(主任)访谈”节目(每月一期),宣讲创业政策、就业政策,为创业者解疑释惑。三是组织创业典型、专家学者深入大中专院校、社区举办创业巡回演讲,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电局、枣庄日报社配合)。

2.开展“创业就业帮扶”活动。

以“落实就业政策,助推全民创业”为主题,以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为重点,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一是开展创业助推“1+3”活动。对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劳动者,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调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每年推荐200个以上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培训1500人,扶持1000人成功创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元以上,直接带动3000人就业。二是开展“真情援助”活动,联合财政部门,创新援助方式,扶持一批就业组织,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个岗位10000元的标准,由政府出资购买1000个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和低保家庭成员;按照城镇居民每1000人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的标准,通过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开发1000个社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三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动员劳动保障系统的干部,与创业企业建立伙伴关系,与就业困难人员结对子,协调落实税费减免、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政策,援助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开展“农民创业”活动。

以“创业光荣,创业致富”为主题,结合新农村建设、“双十双百”工程、农村土地合作社建设、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开辟农民创业基地,帮助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利用自身特长创业发展。帮助农民和农民工创业1000人,每年新创30家农村土地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150人(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利和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配合)。

4.开展“青春创业”活动。

以“激情创业,青年先行”为主题,激发青年创业潜能,优化青年创业环境,打造青年创业平台,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一是办好“青春创业”大赛。进一步创新大赛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发参与性、体验性强的互动项目,让创业青年在大赛中提升见识、增长才干。二是依托各类经济园区,建立10个枣庄市青年创业孵化园区,组建20个枣庄青春创业服务中心,为青年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青年大学生创业基金、创业辅导站和实训基地。三是在高校设立创业辅导站,帮助大学生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设立学士后流动站,举办大学生创业成就展,引导大学生创业。四是开展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手牵手”的服务活动,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培养150名青年创业典型,帮助高校毕业生创业500人(由团市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广电局负责)。

5.开展“民营创业带头人”活动。

以“发展民营经济,鼓励企业创大业”为主题,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为载体,积极培育民营创业带头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每年推动100家以上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企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现有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健全和完善担保风险补偿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民间出资为主体、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每年培育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万元的中小企业500个,吸纳就业5000人(市民经委牵头,市劳动保障局、市人民银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配合)。

6.开展“工友创业”活动。

以“五一创业,工友建功”为主题,在全市工会系统中开展“双培、双促、双评”活动,为创业者创造条件,即在全市培植10个工友创业实训基地,培育100名以上创业带头人,促进劳动者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积极创业,评选工友创业示范基地,评选“工友创业”明星。开展“1+1(帮扶一人创业,带动一群人就业)”工友帮扶创业活动,扶持1500人创业(城镇500人,农民工1000人),带动3000人就业(市总工会负责)。

7.开展“巾帼创业”活动。

以“全民创业,巾帼行动”为主题,实施巾帼创业“2165”计划。在全市培植“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巾帼创业培训基地”两大基地,培育10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培植家政、餐饮、美容美发、玩具加工、草编工艺、商贸流通等六大创业项目,开展“巾帼创业带头人培育工程”、“巾帼创业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创业项目征集推介活动”、“巾帼创业讲习活动”和“巾帼创业博览活动”等五项创业行动,帮助1000名城乡妇女就业(市妇联负责)。

8.开展“旅游服务、节会经济创业”活动。

以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城市品牌为主题,结合枣庄二日游活动,加快生态旅游、农家乐、工业旅游和红色旅游等新产品的开发,发展假日经济和节会经济。围绕完善旅游要素体系,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鼓励城乡创业人员组织开发适销对路、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物业管理、房屋中介、餐饮娱乐、旅游休闲等生活服务业,促进城市服务业发展壮大。每年支持创业1000人(市服务业办公室牵头,市旅游局配合)。

9.开展“残疾人创业”活动。

以“自立自强求发展,创业敬业促和谐”为主题,选择一批适合残疾人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服务业培训和创业项目,帮助1000名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脱贫致富。开展“助残就业”,设立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贡献企业奖,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创办福利企业20家,带动就业200人。评选50名“残疾人创业明星”和50名“残疾人敬业”明星(市残联牵头,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二)培育七类全民创业主体。

实施“政策推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环境促动”的“四轮驱动”战略,鼓励支持更多的劳动者创业。

1.鼓励引导能人创办、领办各类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开拓创业。

2.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以技创业。

3.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4.鼓励退役军人主动创业。

5.鼓励枣庄籍企业家回乡创业。

6.鼓励吸引外地人员来枣投资创业。

7.鼓励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法人,二次创业。

(三)开发六大全民创业项目库。

建立全市统一的创业项目资源库,组建创业项目专家评审团,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筛选,通过创业网站、新闻媒体、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推介给城乡劳动者。每季度举办一次“创业项目发布”活动(市发改委负责)。

1.工业创业项目库。围绕煤化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纺织服装等八大优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支柱产业配套服务项目(市经贸委150个)。

2.农业创业项目库。重点在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方面开发引进“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围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开发创业项目(市农业局60个,市水利和渔业局50个,市畜牧兽医局60个,市林业局30个)。

3.服务业创业项目库。将特色餐饮、旅馆、零售业、居民服务业、商业连锁店、租赁服务业及其他新兴行业作为重点开发领域,通过与优势企业、名牌产品进行引联挂靠,延伸一批加工型项目,推介适合创业者连锁加盟或自主经营的小型创业项目(市服务业办公室150个)。

4.社区创业就业项目库。大力开发街道、社区“小饭桌、小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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