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临汾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临汾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

临政发〔201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临汾行动计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临汾行动计划

(2014-2020年)

当前,全球新科技革命正孕育突破,新一轮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党的十八大作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把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国家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实现资源型地区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计划执行期为2014-2020年,根据形势变化,依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和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一、行动纲领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和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为统领,以低碳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提升政府对创新过程的治理能力,着力提升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打通科技与经济的联结通道,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实现我市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的转型跨越发展。

目标:到2020年,创新型临汾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低碳创新发展成为主导模式,煤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创新和标准制定取得突破,传统产业得到有效提升。科技供给能力有效增强,社会创新潜力更好释放,科技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以下主要指标: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2012年0.48%的基础上,年均增长22.9%,到2020年达到2.5%以上。

——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在2012年204件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0%,到2020年达到440件以上。

——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在2012年0.546亿元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0%,到2020年达到1.17亿元。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在2012年0.4%(按照旧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统计)的基础上,到202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科技成果转化率每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每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60%以上。

二、重大创新工程

(一)科技创新建设工程

1.部署煤、电、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和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链。吸引一批国内外高端研发和机构设立分部。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兴建新型科技研发机构,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打造低碳技术创新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构建全程化科技服务链。重点建设集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标准信息、技术交易、专业咨询等于一体的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苗圃、创业辅导、创业实训、专业孵化、企业加速器等企业孵化培育平台。建立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打造面向转型的创新全面服务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金融办)

(二)低碳创新发展工程

制订出台《临汾市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突出低碳发展主题,加强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政策创新的有机衔接,实现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加快“气化临汾”建设步伐。用好煤层气资源管理权限下放山西的政策,加快建设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统筹利用煤层气、过境天然气、焦炉煤气制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等。到2020年,逐步实现燃气在民用领域基本替代燃煤,在重点工业领域部分替代燃煤。(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实施低碳科技创新专项。以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为主线,围绕洁净煤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以及CO2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开发,实施低碳科技创新专项,实现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引领和支撑低碳创新行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推进产业减碳、企业低碳和低碳社会建设主题计划。提高产业门槛,在煤、焦、冶、电、化工、水泥等高能耗产业,推广使用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行动,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提高电能、非化石能源在能源终端消费的比例,推进绿色能源消费。探索建立低碳统计制度,营造低碳消费、低碳出行、低碳办公等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作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

(三)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技术转移一直是我市创新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障碍。迫切需要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加快技术市场建设,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技术与经济结合。

1.发展技术市场。整合现有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等技术要素市场资源,促进技术市场建设提质升级。建设虚拟市场实体市场相结合、各类市场主体相融合、国内和国际资源相配合,体制健全、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现代技术要素市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建设临汾技术转移示范平台。建立科技成果登记即挂牌交易机制,重点面向国内外采集优选科技成果,建设集成共享的科技成果储备库。畅通技术转移渠道,对接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技术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力争每年有5-8项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激活技术转移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对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及规范交易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市、县两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公共科技成果入场交易,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公共科技成果在技术市场信息平台发布并通过指定的技术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创新技术交易商业模式,通过需求吸纳和技术输出双向驱动创新要素。提升技术市场运行效率,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低成本的中介服务,提高企业技术市场参与度。让技术交易产生赚钱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向技术转移环节投资。同时,按照技术市场政策,巩固和完善技术合同认定制度,提高技术合同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的兑现水平。加快完善股权、分红等多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稳定和健全各级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和完善技术市场管理和监督体系建设。开展技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技术转移机构的信用征信和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3.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兴办或引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深入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培育发展一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基层站点。扶持一批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技术转移行业组织和行业技术转移联盟。按照山西省技术经纪人资质认证标准和培训大纲,培养一批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并与法律、金融、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协作,为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的全过程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发展环境,培育“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三、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行动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建立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企业发展新机制。

(一)深化重点企业研发活动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加快创新型企业培育步伐,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健全企业研发机构认定、评价机制及其奖励办法,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2020年,市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达到8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

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完善企业分类辅导机制。发挥中介机构效能,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的全程服务。每年培育5家科技型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加强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行动,提升全市产业配套能力。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认定工作。建立创新导师制度,引导中小微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加快建立一批开放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的研发、设计、试验等提供服务。2020年,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80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四)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在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等领域,依托优势企业,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运用市场机制汇聚创新资源,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以联盟为主体承担重大创新项目的机制。2020年,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到5家,其中省级1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四、重点产业创新行动

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重大需求,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按照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总体思路,通过招标、委托和自发等方式,组织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共同体联合攻关,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等方式,引进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搭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团队,建设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基地,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一)煤炭及煤层气

开发大型矿井建设技术及边角地块、残留煤柱煤炭复采、保水、充填开采技术,复杂地质条件下煤与伴生资源安全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开采技术。开发矿区采空区探测技术。研究矿井瓦斯、煤岩动力、突水、自燃火灾及热害等灾害防治技术。解决低阶、劣质非炼焦煤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牵头单位:市煤炭局)

以煤层气保护性开采和资源储备为前提,开发煤矿瓦斯高效增透技术、深部煤层和低透气性煤层瓦斯安全高效抽采技术、低浓度瓦斯和乏风瓦斯安全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煤层气先进勘探技术和安全集输技术。开展煤层气直井、水平井开发及综合利用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煤炭局、市发改委)

研究高灰熔点粘结性煤直接气化技术。开发煤直接液化高性能催化剂技术、直接液化残渣气化及其它高效利用技术。开发中低温煤焦油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关键技术。推广煤制烯烃、煤制芳烃、煤制乙二醇等先进技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二)电力及新能源

开发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分布式能源、低热值煤发电、高效空冷发电等技术。开展大型低热值煤循环流化床发电、超超临界发电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开展大型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光互补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研究非粮生物燃料技术、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开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及小型发电技术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作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新材料

研究中厚板固溶淬火、预拉伸与多级时效技术。研制石墨烯、高导热泡沫炭、高性能球状活性炭等新型炭材料及先进复合材料,合成树脂、合成纤维、橡胶等新型高分子材料及生物化工材料、纳米材料。开展LED、OLED、高纯度金属有机源等研制和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四)装备制造

开发煤炭高效自动化采掘成套装备及现代煤化工装备。开展高功率半导体和光纤激光器、传感器、高端仪表仪器、智能佩戴设备、无人机和3D打印设备等研制。创新“制造+服务”的商业模式,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五)电子信息

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关键技术开发和应用。开展专用集成电路、关键电子元器件、基础软件、新型显示、高端摄像机技术开发及产业示范。开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及地理信息等相关软硬件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开发基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智能终端、电子商务、智慧旅游、游戏、APP等信息消费产品及平台,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面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安全技术研发,加快安全可靠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等终端产品研发与应用。(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六)节能环保

开发高效电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和节能变压器等制造技术。开发炉顶压差发电、干法熄焦、转炉负能炼钢等关键技术。开发锅炉窑炉节能技术。研究保温隔热、防水密封等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开发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高效固体光源等照明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重点开展脱硝、重金属脱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研究和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开展流域控源减排、水资源循环利用、水环境质量改善、风险防范等整装成套技术研发和集成,开展流域水环境监控预警业务化运行管理支撑技术研究示范。开展地下水和地表水补排和协同控制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开展高浓度有机废水、煤泥水、农村废水等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开发煤矿粉尘综合治理、燃煤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等关键技术。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规模化应用。研究大型炉排炉垃圾焚烧技术和垃圾堆肥技术。开展生态脆弱区、工矿区生态治理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作单位:市经信委、市水利局)

(七)新能源汽车技术

开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前沿技术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开展CNG和LNG燃气汽车技术、高效能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关键技术开发。布局建设一批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开展甲醇汽车推广的技术研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协作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八)生物医药

开展中成药二次开发技术应用研究,加快培育医药集团。开展利用基因工程与细胞工程技术选育优良菌种研究。引进生物复合肥、生物农药(兽药)、生物农业用品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协作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

(九)现代农业

开展动植物优异特色新种质、新材料创制和新品种选育。推广良种、良田、良法配套技术,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设施农业集成技术,农业灌溉技术,畜牧业高效生产技术,动植物生物安全技术及应对农业灾害技术。推广区域特色小杂粮、畜牧、果蔬、中药材等绿色无公害生产、贮运物流及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引进林业生态建设关键技术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牵头单位:市农委;协作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十)文化旅游

适应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型势,适时开发数字影视、数字图书、数字地图、数字景区以及三维动画、多功能信息智能终端、智能导游软件。推广应用文物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作单位:市旅游局、市文物局)

五、创新体系效能提升行动

围绕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大力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园区、创新型市县建设,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全社会创新合力。

(一)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面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重大装备设计试验和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依托骨干企业、重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引导企业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建立全新的运行机制、用人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机制,有效激活创新要素,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的有机融合。2020年,产业技术研究院达到1-2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山西师范大学、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二)建设创新创业园区

推进山西国际陆港园区建设,加快甘亭工业园区、侯马经济开发区提档升级,向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转型发展,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核心载体。创新包括医药产业园在内的“多校一园、一园多区”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立“企业联络员+企业辅导员+创业导师”三级创业服务体系,培养创业孵化服务队伍,提升孵化器专业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三)启动创新型市县创建活动

启动省级创新型市县建设,启动建设临汾市省级创新型试点城市、3个省级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力争1个试点县(市、区)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行列,提升创新型市县的辐射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围绕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结合起来,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切实形成创新驱动的动力机制。

(一)营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

完善服务创新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土地供给与创新绩效挂钩配置的制度,按创新能力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加大财政投资,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资金支持、贴息、后补助、与大中型企业设立联合研发基金等方式,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和创新团队建设。落实企业科技研发费、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全社会增加产业技术创新投入。创新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方式,加大专项基金规模,设立“创新券”,鼓励中小微企业购买技术和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作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

(二)建立科技、金融和产业的融合机制

围绕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设立市级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专项基金,通过“一对一”的专业化辅导和资金支持,培育科技企业上市。鼓励科技型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筹集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加大全市创业风险引导基金规模,推动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强保险服务。创新保险产品,支持科技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融资模式创新。简化投保理赔服务流程,试办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信用保险业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三)完善人才培育、引进和使用机制

制定创新驱动人才激励政策。创新干部选拔使用机制,选拔和培育创新管理人才。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各类园区以及科研院所和市管企业创新机构管理岗位负责人的遴选、使用和培育,全面提高创新管理水平和效能。加强高层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百人计划”“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制定实施国内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中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发现、培养、引进、使用和资助力度。校企结合,大力培育高技能人才,为生产一线、产业提升提供人才保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作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创新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及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系统化服务。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从我市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县一企”试点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作为优势企业培育对象,在专利代理、专利信息、专利交易、专利维权服务和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在全市培育和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培育壮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产业;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与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重大科技问题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对主导产业、优势领域涉及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应用研究。强化产学研合作的组织和引导,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申请政府资助,必须以产学研合作为前提。建立创新活动标准化提前介入机制。建立科技公共资源开发共享机制,发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和“临汾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目录”,减少重复投入,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和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办法,构建科学、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六)健全科技合作机制

提高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鼓励企业和行业建立国际标准跟踪机制,推动企业和行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境外合作交流,鼓励和加强与发达省市学习与交流,积极融入“黄河金三角”、“环渤海”经济圈,开展区域协同创新,实现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协作单位:市商务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新驱动行动计划实施领导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各项任务,统筹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管理事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协作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大政府投入

市财政设立重大科技攻关专项资金,支持围绕煤炭等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应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加大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作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构建创新文化环境

大力传播弘扬创新文化,突出政府创新导向,营造鼓励探索、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倡导创新教育,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四)建立考核督查体系

建立健全创新驱动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投入产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科技进步和创新绩效考核体系。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把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作为政绩评价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作单位: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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