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孝义市、柳林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通局:
按省领导安排,由省法制办主办的“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将于8月15日、16日在我市开展采访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依法行政山西行”媒体集中采访宣传活动的通知》(晋政法字〔2011〕70号)安排,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了《吕梁市“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方案》,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县市和部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吕梁市“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方案
由省法制办主办的“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将于8月15日、16日在吕梁开展采访报道活动。根据省法制办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制政府建设、服务转型跨越发展这一主题,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深入实践,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积极报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为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活动安排
8月15日
10:50“依法行政山西行”吕梁市启动仪式。
11:10采访了解市交通局《山西省道路运输条
例》执行情况。
15:00实地采访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执法规范
化建设情况。之后,赴孝义市或柳林县。
8月16日
8:00专题采访孝义市或柳林县人民政府市长
(县长)。
9:00实地采访孝义市或柳林县地税局减免税
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15:00赴晋中市榆次区。
三、采访团组成
“依法行政山西行”赴我市采访团由人民网、法制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法制报、政府法制等5家中央、省级新闻媒体记者组成。吕梁日报、吕梁电视台派记者随团进行采访报道。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依法行政山西行”媒体集中采访宣传活动,成立采访宣传活动领导组及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科。领导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建军
副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局分管领导
成员:高春明刘林生刘辇宝杨运识杨文萍
办公室主任:崔俊杰
成员:王建飞张锋
五、采访重点
推进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情况,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情况,行政执法管理和规范化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作用发挥情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社会效果,推进依法行政、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工作中采取的主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依法行政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等。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行政山西行”活动在吕梁进行,中央以及省级新闻媒体记者齐聚吕梁,集中宣传报道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既是展示吕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难得机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各有关县(市)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早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县(市)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准备相关宣传资料和文字材料。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同时参加“依法行政山西行”在我市的各项采访活动,并开展宣传报道。有关县(市)也要组织新闻媒体,配合采访活动,做好相关报道。同时,要把宣传活动和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利用集中采访宣传的有利时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县(市)和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依法行政山西行”采访团活动的影响效果。在采访团下榻的宾馆、用餐的饭店和采访团经过的街道,要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有关单位要利用板报、墙报、宣传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结合“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安全保卫。“依法行政山西行”采访团在吕梁期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合理安排适当警力,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确保采访活动顺利开展和来宾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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