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处置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意见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处置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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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处置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意见
忻政发〔20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目前我市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4户。其中,手续齐全,已正常生产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3户;正在建设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4户;即将淘汰的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1户;正常生产的水泥熟料粉磨站4户;已基本建成的水泥熟料粉磨站1户;已取得水泥熟料粉磨站核准手续,但尚未开工的1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40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发改工业发〔2013〕2376号)要求,现就我市涉及水泥生产的企业,提出如下分类处置意见。
一、严格规范正常生产的水泥项目
对各种手续符合规定并组织生产的河曲县山水集团中天隆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保德县山西吉港冠宇水泥有限公司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要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认真抓好生产工艺流程、节能降耗、污染排放、产品质量达标和安全生产监管等各项工作,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符合各项设计规范,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严禁超产能生产和生产伪劣产品。(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二、积极帮助在建水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
对代县宏威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山西泰达矿业有限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神池),山西晋兴奥隆建材有限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岢岚),华润水泥(忻州)有限公司4500t/d熟料生产线项目,由市政府向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三、限制、整合、淘汰不符合规定的水泥项目
对新增的水泥项目,市发改、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再申报上马;对2000t/d以下小型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或回转窑生产线、190千安及以下预焙槽等落后技术及设备有序实行退出;2014-2017年,对6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进行整合;对五台县宏泰水泥有限公司15万吨/年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按统一部署执行。(牵头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
四、对已取得核准手续的项目争取早日建成投产
对取得核准手续、基本建成的保德县彬凯水泥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熟料粉磨站,要帮助企业尽快建成投产;对已取得核准手续、尚未开工的太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忻府区年产90万吨水泥熟料粉磨站项目,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通过变更业主的办法在异地建设。(牵头部门:市经信委,配合部门:市发改委)
各级要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列为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能,发改部门要严格按照《水泥行业准入标准》,把好新建项目准入关口;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改造提升要求抓好项目审批,禁止以技改变相扩大产能;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供地用地管理,把好土地关口;环保部门要继续强化环境监管,管好环保门槛;金融和信贷部门要改进和加强信贷管理,用好信贷闸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力度,按照“谁审批、谁主责”的原则严格执法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意见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社会风险,确保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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