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府谷县山阳县为省教育强县的决定
|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府谷县山阳县为省教育强县的决定
陕政字〔2013〕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审核确认府谷县、山阳县已达到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决定授予府谷县、山阳县“陕西省教育强县”称号,各奖励人民币50万元。
希望府谷县、山阳县政府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县域教育综合实力。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5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