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讲话中政府系统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 〔2011〕76号
颁布日期:2011-07-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讲话中政府系统重点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

陕政办发〔2011〕7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7月18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赵乐际书记、赵正永省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在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对下半年任务作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确保全面完成下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赵乐际书记、赵正永省长的重要讲话中涉及政府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提出以下意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尽职履责,统筹安排,相互配合,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的要求,敢于拐弯超车、善于拐弯超车,克服松懈情绪,集中心思和精力,一项一项完成任务,一个一个解决问题,确保每一件工作都落到实处。

一、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以项目为载体扩大投资规模,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加快落实省部省际合作项目、招商引资项目。10月底前省级所有计划开工项目基本都要开工,已开工项目必须有实质性进度,在建项目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投资计划。及时和国家部委沟通,积极筹措资本金,争取轨道交通、西成客专等项目能够开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参与)

(二)认真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机遇,全面加快引汉济渭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做好东庄水库、陕北黄河引水工程等一批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灌区改造和城市供水网络建设,掀起水利建设高潮,争取更多水利项目进入国家盘子。(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三)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发挥财政投入导向作用,加强银企、银政合作,完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渠道募集发展资金。在保持社会融资总量合理增长、优化信贷结构的情况下,争取更多信贷支持。(省财政厅牵头,省金融办、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四)以兑现政策为重点努力扩大消费,抓紧制定降低物流企业税负、清理收费公路、实施农超对接、落实鲜活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具体措施,下决心降低物流成本,为物流业发展“松绑”,推动城乡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在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分析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快发展文化、物流、金融等产业的具体措施,促进消费持续升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金融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参与)

(五)面向市场需求、发挥比较优势,强化要素集聚、促进产业联动,努力使三次产业结构更趋合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参与)

(六)发挥杨凌示范区带动作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着力打造知名农业品牌。(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参与)

(七)积极推进能源化工业精细化、装备制造业信息化、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大力发展新材料、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纺织、食品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轻重工业齐头并进、协调增长。在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我省优势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八)支持西安加快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发展金融物流、科技体育、房地产、家政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提升服务业比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参与)

(九)立足主体功能定位,细化区域发展战略,依托大西安建设探索关中产业合作和城市功能对接途径,围绕能源资源深度转化搞好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思路建设陕南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促进三大区域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坚持“三化”同步,加强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进程衔接互动,增强县城和重点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负责)

(十一)把挖掘潜力、解决重点建设用地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清理批而未用的土地,长期闲置的要依法收回。(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十二)把产销衔接作为关键,把增加生产要素供给尤其是电煤保障作为重点,抑制要素价格过快上涨。要加强煤电油运协调,做好迎峰度夏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三)出台减免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部分税负的政策,支持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加快发展。(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四)落实好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扶持政策,促进新型产业加快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五)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重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特别扶持科技型企业、文化企业和物流企业,创造适宜企业成长的环境。(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搞好全民养老保险,落实政策、统一标准、兑现补贴,实现制度全覆盖并逐步做到省级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负责)

(十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好国家补贴政策,多方筹集建设资金,严格质量管理,完善配套设施,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和管理制度,切实把实事办好。及时回笼资金,准备明年保障性住房的启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十八)加快推进避灾扶贫生态搬迁,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分类指导,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完成今年搬迁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省扶贫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金融办参与)

(十九)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就业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地税局参与)

(二十)突出重点人群,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民营企业就业渠道,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加大“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缓解企业招工难和群众就业难并存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一)把增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最紧迫的任务,落实好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多渠道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实施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在做大“蛋糕”中分好“蛋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供销社、省统计局、省扶贫办参与)

(二十二)坚持投资于人,认真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搞好“蛋奶工程”,积极化解高校债务,提升民办教育水平,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负责)

(二十三)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子长模式覆盖全省,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和保障机制。适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继续做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和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及后续治疗,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妇女儿童医院等四个重点医院也要尽快开工和加快建设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四)加强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人的综合素质。(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负责)

(二十五)把稳定物价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各种措施把物价控制到预期目标。(省物价局牵头,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局参与)

(二十六)切实加强秋田管理,搞好夏粮收购工作,确保全年粮食丰收,确保全省粮食市场稳定。大力推广延安治沟造田的经验,确保粮食生产面积不断增加。(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二十七)在有序扩大蔬菜种植面积的同时,加大对运输、销售环节的支持力度,坚决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在主要农贸市场、街道和社区增加直销点和临时摊点,在特定时段为菜农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既要让居民吃上便宜菜,又要保护好菜农的利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负责)

(二十八)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增强生猪生产的稳定性和协调性,使猪肉价格尽快恢复到合理区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参与)

(二十九)高度重视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困难,二季度的价格补贴要尽快下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省商务厅负责)

(三十一)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九条措施,从生产、储运、销售、检测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要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对因监管不力而出现重大问题的,对责任领导一律先免职后处理。以基层为重点,按照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配设备的要求,加强监管服务能力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监察厅参与)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三十二)集约利用资源,加快煤炭资源权属整合,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空心村治理力度,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负责)

(三十三)抓住建设全国低碳示范省契机,加强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快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搞好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9月底前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强化节能环保理念,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和产品,倡导文明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三十四)建立关中城市群环境污染整治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搞好工业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的防治。(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三十五)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深入实施环境治理重点工程,综合治理工业污染,加强执法检查,强化环境问责。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农村改水改灶改厕步伐,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能力,逐步改善人居环境。(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三十六)建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尽快把节水纳入统计监测考核范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参与)

(三十七)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加强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建设,推进荒山绿化、防沙治沙,加快公路铁路沿线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切实保护秦岭生态,全面超额完成今年植树造林任务。(省林业厅负责)

(三十八)推进黄土高原、汉丹江流域以及坡耕地综合整治,开展煤油气开采水土专项治理,增强植被自我修复能力,让三秦大地更加秀美。(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厅参与)

(三十九)坚持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加快实施渭河全线整治规划,搞好畅洪、固堤、清水等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计划,同时抓紧策划明年的任务。(省水利厅牵头)

四、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四十)研究出台更大力度支持陕南突破发展的政策,出台支持宝鸡建设关天经济区副中心的政策,全面加快西咸新区推进步伐。调研出台省市共建大西安的相关政策。制定渭南建好东大门的支持政策。完善省直管县(市)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清理和分类管理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研究室、省编办负责)

(四十一)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核机制,创造性地落实好非公有制经济、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和开放型经济大会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中小企业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统计局参与)

(四十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陕煤股份、西部证券、华达科技等企业加快上市。(省国资委牵头,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参与)

(四十三)坚持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并重,加快西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军民融合“双百工程”,推动科技成果就近就地转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十四)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健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运行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制度,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

(四十五)推进延长集团设立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做好首批100亿元的关天产业基金募集设立工作。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城投债、短期融资券的融资规模,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负责)

(四十六)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以联合、联营、集资、入股等方式进入交通、水利和文化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有效推动民间投资快速增长。按照国家的要求,抓紧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效防范、化解和剥离政府债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参与)

(四十七)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扩大外贸规模,认真落实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的《意见》,加快完善西安国际港务区和综合保税区功能,建立优势特色产品出口基地,培育带动力强的出口产业集群,提高全省经济外向度。要分析项目行情,制定吸引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尽快使外经外贸“空白县”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突破。做好赴香港招商活动的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扩大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影响,扎实做好招商、选商、惠商等工作,关爱企业,营造环境,努力使更多的知名企业和好项目落户陕西。(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参与)

(四十八)继续支持西安办好世园会,充分发挥世园会带动文化、旅游、餐饮、酒店和交通运输等服务业的作用,主动开展新一波对外宣传促销活动,吸引更多游客来陕观光。要着手研究“后世园会”经济,使之持续发挥效应。(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省政府研究室负责)

五、创新社会管理服务

(四十九)加强源头治理,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解决各种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省信访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研究室、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负责)

(五十)积极化解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作用。(省司法厅负责)

(五十一)依法按政策处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村矿关系、军转待遇等方面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

(五十二)做好信访工作,深化领导干部下访和“三无县”创建活动,督促信访积案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信重访。(省信访局负责)

(五十三)建立健全利益共享机制,特别是在资源利用、景区开发、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中,一定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积极探索与相关群众共建共享机制,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让发展带来的利益增量为多数群众分享。(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十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五十五)坚持管理服务相统一,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管理。(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司法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民政厅负责)

(五十六)进一步加强新兴媒体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健全综合防控体系,监管和查处有害信息,依法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省公安厅、省安全厅负责)

(五十七)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围绕社会热点和管理难点,加强地方性立法,努力把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牵头)

(五十八)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增强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五十九)认真研究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主要内容、运行机制及其载体,进一步强化社区的矛盾排查和调解功能,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负责)

(六十)进一步加强平安陕西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安全厅负责)

六、做好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六十一)强化预防措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加强汛情研判和预警预报,完善应对预案,做好人员物资、技术装备等准备工作。(省水利厅牵头)

(六十二)夯实责任,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做到重点区域24小时监测、重点部位专人盯防。要牢记生命至上,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撤离,全力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负责)

(六十三)及时排查消除各种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负责)

七、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六十四)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武装头脑上下功夫,组织专题研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套制度”的观念,强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增强党性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四个考验”和“四个危险”,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善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六十五)继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基层干部的基本职责,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干部每年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入基层,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群众本领。(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六十六)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廉政准则,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负责)

(六十七)各级党员干部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省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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