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改革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改革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1-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改革工作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2〕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切实加快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进度,确保惠民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及时、安全、准确的兑付到农户手中,按照省财政厅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惠民补贴“一折通”兑付改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工作
2009年以来,我市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相继进行了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改革工作,对9项惠民补贴资金实行了系统发放管理,变单机版操作为网络操作,实现了网络系统数据的实时监控,为我市惠民补贴资金的发放提供了很好的监督管理平台。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作进展不平衡,农户信息资料采集不完整,信息系统软件不完善,服务意识较差等。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惠民资金“一折通”发放工作进度,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一折通”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惠民补贴兑付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抓手,变“我为系统服务”为“系统为我所用”,改革兑付方式,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一折通”兑付工作,把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指导思路、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通过改进惠民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建立科学规范、系统集成、运行高效、协同配合的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机制。
(二)主要目标:一是提高惠民补贴资金的监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三是提高系统的开放性、对外公布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资金分配权限不变、补贴政策不变、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不变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二是规范透明、便民利民原则。完善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操作规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快捷的发放机制和严明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惠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公开公正、简便易行。
三是封闭运行,安全高效原则。各项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由县(区)财政局统一划拨到“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做到资金专户管,补助一折发,手续集中办,收支明白账,过程能监控。
三、主要内容
(一)操作系统改进的内容
1、加入了“录入文号”信息功能。改进后的系统加入了文号管理模块,以供各级录入本级发文文号。
2、加入了“录入账户信息”功能。系统管理加入了“账户管理”功能,以供本级财政部门录入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和银行代发户的账户信息(系统中称上账账户和下账账户)。
3、实现了财银系统直连。改进后的操作系统,省级服务器和各代理银行的服务器实现了对接,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传输,联网操作。
4、加入了“资金发放”和“查看发放结果”功能。改进后的系统,实现了网上直接发放功能。实现这一流程的前提是财政部门在网络操作的同时,要向代理银行提供一份纸质的支付凭证,通知银行网点准备开始某项目资金的发放,支付凭证中必须提供文号编码、文号名称,支付金额、补贴项目、项目编码等信息。
5、实施动态监控。改进后的系统,会将发放完成的数据同步共享到省财政厅“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网络上,该系统属于外网操作,因此补贴数据将对社会公开。
(二)资金发放级次的改进内容
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改进工作要求:今后惠民补贴资金一律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在县级财政部门设立惠民补贴发放中心,由专人负责审核和资金发放。资金不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只负责数据的登记和核实。
(三)账户设置的改进内容
实现资金“不落地”发放,要求县级财政部门需设立两个账户:一是县级财政部门存储归集所有补贴资金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二是县级财政部门和县级代发金融机构协商指定的“惠民补贴资金代发账户”(此账户是银行的,管理主体是银行)。县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与代发金融机构协商,在确保“专户”有钱的前题下,银行先垫付资金进行发放,然后对发放成功的农户进行专户结算。或者县财政部门在系统中发起“资金发放”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财政部门在代发金融机构指定的“惠民补贴资金代发账户”。
四、实施步骤
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方式改进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9日-10月20日)
市上组织召开全市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省财政厅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一折通”兑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20日-12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根据陕西省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开展业务培训。县(区)财政部门要对县财政各业务股室、乡镇财政所及相关站所的具体操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信息采集、分户清册编录和数据资料传递程序等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
3、采集、整理信息。县级各相关业务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组织相关站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公安部门,采集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一折通”存折号、人口、承包土地面积等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清理审核,整理成册,并张榜公布,经农户签字认可后,送交财政所更新信息数据库。财政所在档案中要留存农户的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存折复印件。
4、设置账户。各县(区)财政局各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业务牵头股室要积极主动沟通,商国库部门有关账户设置的事宜。原则上不新开设专户,将原有的账户更名为存储所有补贴资金的“惠民补贴资金专户”;并和代理银行积极协商,协议商定“惠民补贴资金代发账户”。
5、机构人员到位。设立“惠民补贴发放中心”,确定专职工作人员2-3名。
6、项目分步纳入。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商政财函【2010】35号)规定的发放范围,除已有的10个系统发放项目外,各县(区)要将国家政策规定的各种惠民补贴资金(目前我市共有42项)逐步纳入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系统,直接发放给受益农户。
7、建立长效机制。2012年12月底前完成“一折通”兑付系统改进工作,建立起机制完善、运行流畅的资金发放管理体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月1日-2月20日)
各县(区)要对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推进工作进行自查,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逐项验收,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2012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写出书面报告。市上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一折通”系统改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并申请省级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一折通”兑付方式改进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强化领导,各县(区)要成立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方式改进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县(区)长任组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发改、计生、民政、林业、教育以及代发金融机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协调补贴资金发放改革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在财政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改革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制定《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改革工作职责》,明确财政部门是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资金拨付和财务核算,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指标下达,并按照“补贴一折发”的要求,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将各类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等。农业、发改、计生、民政、林业、教育部门等部门是各自职责范围内财政补贴对象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惠民政策宣传、补助对象核查和审批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的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等。代发金融机构是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打卡发放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县级财政部门提供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分户发放花名册、支付凭证及有关资料,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统一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并准确打录补贴项目“简称”,依据操作规程办理好相关手续,为农民群众取款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逐步建立起“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机制和“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按期高质量的完成改革推进工作。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财政部门内部上下、纵横之间要建立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二是县(区)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代理银行之间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协同作业;三是各县(区)要建立对各镇(办)的工作考核机制,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农户手中;四是进一步完善《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发放方式工作流程》和《惠民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使工作有章可循。五是完善账务处理办法。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中心要负责做好账务处理工作,专账核算,按照补贴项目设立明细账。
四要严格工作纪律。要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单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七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通知书或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抵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不准虚列补贴对象套取资金)的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一折通”兑付补贴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惠民补贴资金“一折通”兑付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折通”发放系统操作流程图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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