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中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阿委办发〔2015〕24号 |
|---|---|
| 颁布日期:2015-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阿委办发〔2015〕24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现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对建设美丽乡村、节约土地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带头宣传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要加强对亲属和周围群众的宣传引导,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负面案例,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大力推动绿色殡葬。要坚持文明治丧、俭办丧事,带头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树立时代新风尚。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带头实行骨灰存放等生态节地葬法,不违法占用耕地、毁林占地修建坟墓。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惠民殡葬政策,以实现群众殡葬改革愿望、满足群众丧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强殡葬管理与维护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结合起来,促进殡葬服务公益化,推动基本殡葬服务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四、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不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带头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通过献花祭扫、植树追思等形式,开展文明祭奠。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添工作举措,逐步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广大群众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局面。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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