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德阳市人民政府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德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川办发〔2014〕7号)要求,落实《德阳市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深化改革措施,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落实决策制度,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好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政府及部门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市政府办、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建立健全以理论工作者、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等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市法制办牵头落实)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德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2008年-2013年期间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维护法制统一。(市法制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强化行政职权目录管理。强化行政职权目录管理。行政机关法定职责不得随意委托;未列出规章以上依据的权力事项要重新核定;取消、下放和规范行政权力;切断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利益链条。(市政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通过点、面指导的方式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将行政审批系统纳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实现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互联互通。对行政权力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平台运行的单位实行问责。(市政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委编办、市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制定并落实调整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自选方案”,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权。按照国、省要求,抓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该放的放,形成并落实进一步调整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自选方案”。(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二)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严格界定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范围,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依法取消审批,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市委编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三)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行政审批子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编制大小项目录,明确审批标准。(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四)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各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三定规定”,整合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落实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科室的职能、人员、权限等事项,再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委编办配合、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五)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减免方式。切实清理和减少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各类年检、年审和注册。年内建立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集中收费、减免规范。(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清理收费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集中收费、减免规范,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在清理中介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公开、规范的中介服务平台,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七)落实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制度。完善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集中、规范、高效运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强化行政执法主体管理。进一步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下移执法重心,积极探索建立系统的乡镇综合执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少于5天。对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进行清理,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市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完善执法告知制度、规范实施行政强制程序、重视和完善执法文书送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审查(审批)制度等。按照《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抓紧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严格按照裁量标准实施行政执法。〔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三)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社会治安、公民信息安全等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巩固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成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执法公开,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在四川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和行政执法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四)突出层级监督实效。提高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内审监督能力,建立政府法制层级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以典型个案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整体规范。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要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切实做到有件必备。〔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行政复议机制。按照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对复议工作进行调整完善,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类型性行政争议的调解和指导、重大复议案件的报告和公开上创新。巩固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纠错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继续实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县的带动作用,推动其他县(市)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市法制办、县(市、区)政府落实〕

(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联动协调。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完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市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十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对公众广泛关注的其他行政执法案件,各部门应通过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网络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披露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市政府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落实)

七、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

市、县(市、区)两级执法部门通过自查和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梳理2-3件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公布整改结果,并于9月底前报同级政府法制办,由政府法制办公布解决问题的清单。市、县(市、区)政府统一公布所属部门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市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将依法行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省、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为指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确保依法行政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分值与工作实际相适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行政决策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作为重点考核。结合市县政府工作特点,以执行性、服务性、救济性指标为完善重点,修订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档案,确保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市法制办牵头,县(市、区)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上述八项任务是今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在抓好落实的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引导,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促进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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